发明名称 |
带有充电装置的手电筒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用于照明的带有充电装置的手电筒,是在手电筒内增加一个充电装置,其特征是充电装置是由整流电源插座、导电片、绝缘板、卡板和导电板构成,整流电源插座安装在手电筒的后盖上,导电片铆在绝缘板上,卡板安装在绝缘板上,导电片的周边与导电板下部接触,导电板的上部与电珠座和电池的正极接触。本实用新型可为废旧的普通电池或扣式电池充电,废旧电池经充电后可反复使用,增加了电池的使用寿命。 |
申请公布号 |
CN2109484U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2.07.08 |
申请号 |
CN91222729.X |
申请日期 |
1991.12.24 |
申请人 |
王柏和 |
发明人 |
王柏和;何凤芹;王国丽;王国庆;张喜之;唐军;张革;王素清;王素荣;李玉珍 |
分类号 |
F21L9/00 |
主分类号 |
F21L9/00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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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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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用于照明的带有充电装置的手电筒,是在手电筒内增加一个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充电装置是由整流电源插座、导电片、绝缘板、卡板和导电板构成,整流电源插座安装在手电筒的后盖上,导电片铆在绝缘板上,卡板安装在绝缘板上,导电片的周边与导电板下部接触,导电板的上部与电珠座和电池的正极接触。 |
地址 |
114200辽宁省海城市站前街利民委6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