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制造炭黑之方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41317 申请公布日期 1982.01.16
申请号 TW07012034 申请日期 1981.07.09
申请人 飞利浦石油公司 发明人 金.路易.米尔斯;保罗.忆添.郑
分类号 C09C1/48 主分类号 C09C1/4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在成涡流之燃炉反应器中用以制造炭黑之一种方法,该反应器包括具有约15寸与27寸间半径之一般成圆筒形地区,一个与圆筒形区成同轴排列能从圆筒形区起自进口至出口逐渐缩小之一般成截头锥形区,及有至少一个通常与圆筒区成切线相通之燃烧道,在其中将燃烧气体从至少一个燃烧道导入圆筒形区,及在其中将形成炭黑之原料从圆筒形区之轴上一处导入反应器内而藉燃烧气体之热解作用以形成炭黑,该方法之特点,为燃烧气体系以从每小时11,900r^23标准立方尺关系计算得之速度约30与80%间之计算速度导入圆筒形区内,在其中r为以寸计截头锥形区出口之半径及计算之速度系基于可燃性流体及支助燃烧用之气体导入至少一个燃烧道内以形成燃烧气体在标准温度及压力下之速度而测定成标准温度及压力下之计算速度者。2﹒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方法,在其支助燃烧之气体为空气,可燃流体为天然气,及形成炭黑之原料产具有约85与160间之BMCI之油者。3﹒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或第2项之方法,包括将以每小时标准立方尺计空气被导入,作为支助燃烧之气体之速度与以每小时加仑计形成炭黑原料被导入反应器之速度中间之比例保持于每加仑约700与1200标准立方尺之间者。4﹒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中任何一项之方法,在其中r系在约4寸与约8寸之间者。5﹒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中任何一项之方法,在其中第一通常圆筒形区有约14与32寸中间之长度;有一对道成相对,同一旋转方向通常成切线通入圆筒形区内,每一道有约6与16寸中间之半径,及限制板有约3与10寸中间之半径。截头锥形区之进口邻接于通常圆筒﹒形区及有约8与27寸中间之半径,截头锥形区之长度为约10与25寸之间;有第二通常成圆筒形区连接至成同轴与第一截头锥形区排列,及从第一截头锥形区之出口起自该圆筒形区之进口延伸至出口,第二圆筒形区有如第一截头锥形区出口之半径相同之半径,第二圆筒形区之半径为约4与8寸之间及第二圆筒形区之长度为约4与13寸之间;有第二通常成截头锥形区连接至成同轴与第二圆筒形区排列,及从第二圆筒形区之出口起自该截头锥形区之进口逐渐扩大至出口,第二截头锥形区进口之半径系为如第二圆筒形区半径相同,第二截头锥形区有约10与19寸中间半径之出口及有约60与110寸中间之长度。有第三通常成圆筒形区连接至成同轴与第二截头锥形区排列,及从第二截头锥形区之出口处伸延,第三圆筒形区有约10与19寸中间之半径;燃烧气体系以计算之速度流经一对道,流经第一圆筒形区之至少一部份,及流经第一截头锥形区,第二圆筒形区,第二截头锥形区及第三圆筒形区;使炭黑原料以足够保持用以形成燃烧气体之空气对炭黑原料之比例成每加仑之标准立方尺计约700:1至约1200:1中间之速度成锥形喷雾对向第一截头锥形区逐渐扩散而成轴向导入第一圆筒形区;及使至少一部份之原料用燃烧气体热解以形成含有粒状炭黑之流出物及令流出物以骤冷流体骤冷者。6﹒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5项之方法,在其中燃烧气体系由于以每小时约20,000至50,000标准立方尺之天然气与每小时约300,000至800,000种准立方尺之空气燃烧形成,及炭黑原料系以每小时约360至1,000加仑之速度导入第一圆筒形区内者。7﹒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6项之方法,在其中燃烧气体系由于以每小时约26,000至39,000标准立方尺之天然气与每小时约4000,000至600,000种准立方尺之空气燃烧形成,及炭黑原料系以每小时约450至760加仑之速度导入第一圆筒形区内者。8﹒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7项之方法,在其中燃烧气体系由于以每小时约29,800至35,600标准立方尺之天然气与每小时约437,600至550,600至550,000标准立方尺之空气燃烧形成,及炭黑原料系以每小时小时约530至704加仑之速度导入第二圆筒形区内者。9﹒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5项至第8项中任何一项之方法,在其中第二圆筒形区之半径为约5与7寸中间(约6﹒5寸)者。
地址 美国屋拉荷马州巴特劳斯维尔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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