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具有通式X-O-Z之含有发色团之防晒 化合物,其中: (a)X为选自如下所示之吸收UVA部分 : (b)Z为从选自以下所示之吸收UVB部 分: 其中,在以上所有各式中,每个A 各别为选自R,-OR,或其药物学可接 受之酯;A1为-OR;A2为H或OH; A3及A4各别为R或OR,且其中A2或 A3必须一者为OH;A5为H;每个R各 别为H或具有1至10个碳原子之直链或支 链烷基。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含发色团之 防 晒化合物:其中X为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含 发色团之防 晒化合物:其中A为H;A1为-OCH3 3,-OCH2CH3,或-OH;且其中 NR2,一个R为甲基而另一个R为C3- C10。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含发色团之防 晒化合物:其中-NR2,R基均为2- 乙基己基。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防晒化合 物, 系选自4-羟基二苯甲醯基甲烷之4-N ,N-二甲基胺基苯甲酸酯,4-羟基二 苯甲醯基甲烷之4-甲氧基琥珀酸酯;4 -羟基-4'-甲氧基二苯甲醯基甲烷之 4-甲氧基琥珀酸酯;4-羟基二苯甲醯 基甲烷之4-N,N-(2-乙基己基) 甲基胺基苯甲酸酯,2,4-二羟基二苯 甲酮之4-N,N-二甲基胺基酸酯;4 -羟基二苯甲醯基甲烷之N,N-二(2 -乙基己基)-4-胺基苯甲酸酯;及2 ,4-二羟基二苯甲酮之4-N,N-( 2-乙基己基)甲基胺基苯甲酸酯。6.一种防晒组合 物,其特征在其具有 (a)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 或5项之化合物;及 (b)皮肤学上可接受之防晒载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