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供生产出口炮竹的炮药配方
摘要 本发明是一种供生产出口炮竹的炮药配方。该配方的特点是根据“国家劳人护(1987)30号文”的规定精神,使用氯酸钾做爆响药剂在28.6%以下,再加其他药料配制而成的安全炮药。本发明的炮药配方,适合生产出口的花皮炮、花猫炮、八挂炮、横纹炮等产品,生产和运输安全。
申请公布号 CN1037136A 申请公布日期 1989.11.15
申请号 CN88102524.0 申请日期 1988.04.27
申请人 陈景安 发明人 陈景安
分类号 C06B29/02 主分类号 C06B29/02
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服务中心 代理人 谢志鸿
主权项 1、一种供生产出口炮竹的炮药配方,其特征在于配方组成的药剂和用量(重量)为氯酸钾15~28.6%,高氯酸钾20~40%,硫磺15~35%,五氧化二锌4~24%,硫铁矿5~25%,炭粉4~10%。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廉州瑶上街(县染织厂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