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供生产出口炮竹的炮药配方 | ||
摘要 | 本发明是一种供生产出口炮竹的炮药配方。该配方的特点是根据“国家劳人护(1987)30号文”的规定精神,使用氯酸钾做爆响药剂在28.6%以下,再加其他药料配制而成的安全炮药。本发明的炮药配方,适合生产出口的花皮炮、花猫炮、八挂炮、横纹炮等产品,生产和运输安全。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7136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89.11.15 |
申请号 | CN88102524.0 | 申请日期 | 1988.04.27 |
申请人 | 陈景安 | 发明人 | 陈景安 |
分类号 | C06B29/02 | 主分类号 | C06B29/02 |
代理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谢志鸿 |
主权项 | 1、一种供生产出口炮竹的炮药配方,其特征在于配方组成的药剂和用量(重量)为氯酸钾15~28.6%,高氯酸钾20~40%,硫磺15~35%,五氧化二锌4~24%,硫铁矿5~25%,炭粉4~10%。 | ||
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廉州瑶上街(县染织厂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