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照明功能的眼镜 | ||
摘要 | 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眼镜,它由镜架,镜片,镜腿组成。在镜架的两端安有灯头,在镜腿的前部凹孔内安有电池,戴上眼镜时,电池的两极分别与灯头正负极相接触,于是电珠发光,在无电源的场合下使用该眼镜可以清楚地看到物体,并且便于双手工作。 | ||
申请公布号 | CN2033518U | 申请公布日期 | 1989.03.01 |
申请号 | CN88205583.6 | 申请日期 | 1988.04.29 |
申请人 | 何淑兰;李景财 | 发明人 | 何淑兰;李景财 |
分类号 | G02C11/04 | 主分类号 | G02C11/04 |
代理机构 | 锦州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震 |
主权项 | 1、一种由镜架1和镶嵌在其中的镜片2及由销轴4连接的镜腿3组成的眼镜其特征是在镜架1的两端通过卡口连接灯头12,灯头12内安有电极8和11,灯头12的前部安有反光镜5,镜腿3的前端具有可装电池的凹孔。 | ||
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和乐里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