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双光束雷射二极体
摘要 本创作系提供一种双光束雷射二极体,该双光束雷射二极体其包括:第一雷射二极体、第二雷射二极体,第一雷射二极体设于第二雷射二极体上,而第二雷射二极体则设于基台上,第一雷射二极体上装设有第一光束发射体,而第二雷射二极体上则设有第二光束发射体,而该第一光束发射体与第二光束发射体其间距极细微,故当第一雷射二极体之第一光束发射体发射第一光束与第二雷射二极体之第二光束发射体所发射之第二光束,其二者投射出光束会产生重叠,然其光束末端非重叠部份间距非常极细微,如此第一光束发射体所发射第一光束与第二光束发射体所发射第二光束,可依其使用所需将第一光束或第二光束以可见光或不可见光方之方式互相交互运用,而第一雷射二极体之第一光束发射体所发射第一光束与第二雷射二极体之第二光束发射体所发射第二光束,其亦可分别发射不同颜色之光束,如此可依使用者其不同用途所须而交互运用不同颜色光束。当第一雷射二极体损坏时,则其仍可使用第二雷射二极体,而第一光束发射体及第二光束发射体所发射之光束之投射出末端形状可为细光点状、长条状或其他几何形状,故本创作确为一具有高度实用性、新颖性与首创性之创作。
申请公布号 TW356979 申请公布日期 1999.04.21
申请号 TW085216401 申请日期 1996.10.24
申请人 方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国褆
分类号 H01S3/18 主分类号 H01S3/1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吴昌梁 台北巿忠孝东路四段三一一号十二楼之一
主权项 1.一种双光束雷射二极体,其包括:第一雷射二极体,该第一雷射二极体中设有第一光束发射体;第二雷射二极体,该第二雷射二极体中设有第二光束发射体;基台,该基台上设有第一雷射二极体、第二雷射二极体;综组上述构件,第一雷射二极体设于第二雷射二极体上,第二雷射二极体则设于基台上,而该第一光束发射体与第二光束发射体其间距极细微,而设于第一雷射二极体上之第一光束发射体与设于第二雷射二极体上之第二光束发射体各可发射光束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双光束雷射二极体,其中该第一光束发射体与第二光束发射体其间距极细微,其可达至3m至5m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双光束雷射二极体,其中可改变第一光束发射体与第二光束发射体,而依其所须光束形状投射出细光点状、长条状或其他几何形状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双光束雷射二极体,其中第一光束发射体所发射第一光束与第二光束发射体所发射第二光束,可依其使用所需将第一或第二以可见光或不可见光方之方式互相交互运用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双光束雷射二极体,其中该基台亦可为具有导体之材质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双光束雷射二极体,其中具有导体之材质者以金属板为最佳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双光束雷射二极体,其中具有导体之材质者以树脂线路板为最佳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双光束雷射二极体之双光束发射示意图。第二图系本创作双光束雷射二极体之双光束发射另一示意图。第三图系本创作双光束雷射二极体之第一光束发射体与第二光束发射体之局部放大示意图。第四图系本创作双光束雷射二极体之立体图。第五图系本创作双光束雷射二极体之第一光束发射体发射第一光束之示意图。第六图系本创作双光束雷射二极体之第二光束发射体发射第二光束之示意图。第七图系本创作双光束雷射二极体之第一光束发射体与第二光束发射体之正面局部放大示意图。第八图系本创作双光束雷射二极体之双光束发射端成点状之示意图。第九图系本创作双光束雷射二极体之双光束发射端成条状之示意图。
地址 台北县汐止镇大同路一段一八五号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