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创口愈合剂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含有细菌性抗原的医药制品,用于治疗多种顽固性创口,它将由紫草5%—20%、红藤5%—20%、虎杖10%—40%、野葡萄根为10%—40%、丹参10%—40%、石榴皮2%—20%组成的中草药放在酊剂中浸泡,提炼其有效成分精制而成的一种创口愈合剂。它对断指(趾)再殖和断指(趾)残断保留手术及对烫伤尚未破溃的新创面有特殊疗效;它可取代利凡诺(RIVANOLUM)。 | ||
申请公布号 | CN1082912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4.03.02 |
申请号 | CN93104920.2 | 申请日期 | 1993.05.05 |
申请人 | 陈余元 | 发明人 | 陈余元 |
分类号 | A61K35/78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代理机构 | 温州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肇南 |
主权项 | 1、一种含有野葡萄根组成的中草药放在酊剂浸泡,提炼其有效成份精制而成的创口愈合剂,其特征在于含有的野葡萄根为10%-40%,中草药中还含有紫草5%-20%、红藤5%-20%、虎杖10%-40%、丹参10%-40%、石榴皮2%-20%。(以重量百分比计) | ||
地址 | 325700浙江省洞头县北岙镇健康巷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