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辆用脚踏板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将灯光单元的照射光的照射部配置在乘车时容易引人注意的部位,并且能够有效地保护灯光单元不受来自上方的踩踏的车辆用脚踏板。灯光单元(18)具有:灯体,其用于照射光;以及导光体(20),其沿着脚踏板主体(11)的长度方向延伸,用于接收由灯体照射来的光并将该光向脚踏板主体(11)的上表面的上方引导。在脚踏板主体(11)的比脚踏板主体(11)在车辆宽度方向上的靠外侧的位置,设有在脚踏板主体(11)的长度方向连续的保持孔(23)且在脚踏板主体(11)的上表面具有窗部。导光体(20)被收纳于保持孔(23),导光体(20)其上表面处在比脚踏板主体(11)的上表面靠下侧的位置。
申请公布号 CN10600468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0.12
申请号 CN201510531381.0 申请日期 2015.08.26
申请人 株式会社本田阿克塞斯 发明人 越野修;近藤智洋
分类号 B60R3/02(2006.01)I 主分类号 B60R3/0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代理人 刘新宇;张会华
主权项 一种车辆用脚踏板,其包括大致沿着车身的车门开口的下缘配置的长条状的脚踏板主体,在所述脚踏板主体安装有用于朝向该脚踏板主体的上方照射光的灯光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光单元具有:灯体,其用于照射光;以及导光体,其沿着所述脚踏板主体的长度方向延伸,用于接收由所述灯体照射来的光并将该光向所述脚踏板主体的上表面的上方引导,在所述脚踏板主体的比所述脚踏板主体在车辆宽度方向上的中央靠外侧的位置,设有在所述脚踏板主体的长度方向连续的保持孔且在所述脚踏板主体的上表面具有窗部,所述导光体被收纳于所述保持孔,所述导光体被配置成其上表面处在比所述脚踏板主体的上表面靠下侧的位置。
地址 日本埼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