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将直播流作为广告供应 |
摘要 |
内容服务器从内容分发器接收直播流,以传送给内容服务器的用户。在一个实施例中,内容服务器通过连同用户所请求的视频或数字内容一起向内容服务器的用户供应直播流的部分作为广告(ad),来推广从内容分发器所接收的直播流。内容服务器缓冲直播流。内容服务器从客户端设备接收对视频的请求。内容服务器识别用户所请求的视频以及与所识别的视频相关联的元数据。内容服务器基于元数据确定是否连同用户所请求的视频一起向客户端设备供应直播流广告,例如作为前置广告。然后内容服务器识别所缓冲的直播流广告,以连同所请求的视频一起传送给客户端设备。 |
申请公布号 |
CN10623373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2.14 |
申请号 |
CN201580022252.7 |
申请日期 |
2015.04.23 |
申请人 |
谷歌公司 |
发明人 |
蒂姆·约翰逊;凯文·格林 |
分类号 |
H04N21/234(2006.01)I;H04N21/45(2006.01)I;G06Q30/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21/234(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李佳;穆德骏 |
主权项 |
一种提供用于直播事件的广告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从客户端设备接收对视频内容的用户请求;由计算机确定要与所述视频内容一起供应的直播流广告;由所述计算机识别要广告的直播流;以及由所述计算机向所述客户端提供所述直播流的广告,所述广告包括所述直播流的部分,所述直播流的所述部分被示出为与所述视频内容相关联的广告。 |
地址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