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火场浓烟防护气幕救生器
摘要 本创作系一种火场浓烟防护气幕救生器,系于高压气源端设有一排烟喷嘴,其排烟喷嘴之本体尖端具有突刺喷口,并于锥面上等分设有扩孔形态之分排喷口,最接近使用者端部处环绕设有全罩式喷口,其中,突刺喷口喷出高压直柱型之突刺气柱藉以破坏前方浓烟之气幕中心,再以后序之多组分排喷口喷出之扇形气幕将已被破坏结构之浓烟气幕分别导引排出以排烟喷嘴为中心之区域,最后由全罩式喷口喷出全罩式气幕,且略为向后以罩盖住使用者之区域,不但可将于全罩式气幕前方之浓烟气幕再次导引出使用者之区域,更喷向使用者以提供使用者呼吸所需之空气,而使用者可直接手持高压气罐喷出前述之气幕结构,而可达到清除使用者前方之浓烟气幕,更可于浓烟中形成一推开浓烟,指出方向之救生结构,而可达到救生指引之目的者。
申请公布号 TW585114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4.21
申请号 TW090219580 申请日期 2001.11.12
申请人 孙永年 发明人 陈杰甫;孙永年
分类号 A62C2/04 主分类号 A62C2/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亦郎 台中市北区青岛一街三十九之五号
主权项 1.一种火场浓烟防护气幕救生器,其中,救生器主要系于高压气源端部上设有排烟喷嘴,高压气源端部设有开关;而其特征系在于:排烟喷嘴具有一本体,本体前端处另形成突刺喷口,以使高压气源喷出之气流为高压力高强度远射程之突刺气柱,排烟喷嘴端面上圆周等分处设有数组分排喷口,其分排喷口系略为向前斜喷出之孔状体,而其外部之开口处形成略为扩大之形态,以使喷出之气流成扇形之结构,形成扇形气幕;本体之末端上另套设有盖体,其盖体与本体相对之端部设有斜向使用者方向之导引部壁面以成全罩式喷口,以形成全罩式气幕罩住使用者;而其盖体中央处设有透孔以供套于本体上,并经本体与高压气源端部管体螺锁即形成整体具有排烟喷嘴之救生器者。2.一种火场浓烟防护气幕救生器,其中,救生器主要系于高压气源端部上设有排烟喷嘴,高压气源端部设有开关;而其特征系在于:排烟喷嘴具有一本体,本体前端处另形成突刺喷口,以使高压气源喷出之气流为高压力高强度远射程之突刺气柱,排烟喷嘴端面上圆周等分处设有数组分排喷口,其分排喷口系略为向前斜喷出之孔状体,而其外部之开口处形成略为扩大之形态,以使喷出之气流成扇形之结构,形成扇形气幕;本体之末端上另套设有盖体,其盖体与本体相对之端部设有斜向使用者方向之导引部壁面以成全罩式喷口,以形成全罩式气幕罩住使用者;而其盖体中央处设有透孔以供套于本体上,并经本体与高压气源端部管体螺锁即形成整体具有排烟喷嘴之救生器;于排烟喷嘴底部另设有灯具以灯架固定于排烟喷嘴下方,以供适当之灯光进行指引之作业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火场浓烟防护气幕救生器,其中,排烟喷嘴相对使用者之盖体端部上另设有数组回馈喷口以对使用者B进行空气上之直接喷出形成回馈气幕利用,同样可达到前述各项之功能,更可对使用者产生更佳之保护及供给空气之功能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火场浓烟防护气幕救生器,其中,排烟喷嘴系于本体上直接形成一灯具,其灯具可直接形成与排烟喷嘴体式之形态,即其灯具直接装置于排烟喷嘴之本体上,即于本体之全罩式喷口与分排喷口间,而其电源部份则可配合蓄电式或一般之电池使用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外观示意图。第二图:系本创作之局部系统分解图。第三图:系本创作之排烟喷嘴剖面立体示意图。第四图:系本创作之实施例示意图。第五图:系本创作之排烟喷嘴喷出气流时端视平面图。第六图:系本创作之加装灯具立体外观示意图。第七图:系本创作之另一形态之排烟喷嘴立体示意图。第八图:系本创作之第三实施例喷嘴示意图。
地址 台中市南屯区大墩十五街二号八楼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