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健身器材传动轴之结构改良(二)
摘要 本创作系在提供一种健身器材传动轴之结构改良(二),其主要包括曲柄、驱动体、齿状惰轮、从动体、磁控轮及心轴所组成,其中该曲柄的一端系与踏板枢设之,且该曲柄的另一端则枢设于心轴上;而该心轴之适当位置上设有驱动体,并于驱动体的内缘环设有若干齿部,以供齿状惰轮能容置于其内并啮合之;而该齿状惰轮间则可与从动体之齿部啮合之;而该从动体的另一端则枢设于磁控轮上;如此,其不但可于同一轴心带动并增加其磁控轮的转速,以达到费力驱动的健身功效外,同时,亦能缩短曲柄及磁控轮间的空间距离,进而增加其造形设计之变化性者,实为一种相当具有实用性及进步性的创作。
申请公布号 TW395259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6.21
申请号 TW087203555 申请日期 1998.03.11
申请人 郑斯尹 发明人 郑斯尹
分类号 A63B21/22 主分类号 A63B21/2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智敏 台中巿正义街四十三号十一楼之二
主权项 1.一种健身器材传动轴之结构改良(二),其主要包括曲柄、驱动体、齿状惰轮、从动体、磁控轮及心轴所组成,其中该曲柄的一端系与踏板枢设之,而曲柄的另一端则枢设于心轴上,其主要特征在于:该驱动体内凹设有容置部及透孔,并于该容置部的内周缘环设有齿部,以供与齿状惰轮啮合之;而该齿状惰轮间则与从动体之齿部啮合之;而该从动体的另一端则枢设于磁控轮上;如此,其不但可于同一轴心驱动并增加其磁控轮的转速,以达到费力驱动的健身功效外,同时,亦能缩短曲柄及磁控轮间的空间距离,进而增加其造形设计之变化性者。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健身器材传动轴之结构改良(二),其中该驱动体之透孔系供心轴容置于其内,其能使驱动体枢设于心轴之适当位置上。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健身器材传动轴之结构改良(二),其中该驱动体之齿部的齿数系分别为齿状惰轮的齿数及从动体之齿部的齿数的数倍之。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健身器材传动轴之结构改良(二),其中该心轴之适当位置上设有凹槽及穿孔,以供定位体将曲柄固定于心轴上,并可利用扣环扣合于凹槽内,来达到控制磁控轮的位置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为习用之磁控健身车之组合立体图;第二图系为本创作之健身器材传动轴之结构改良(二)之立体分解示意图;第三图系为本创作之健身器材传动轴之结构改良(二)之组合剖面示意图;第四图系为本创作之健身器材传动轴之结构改良(二)之第三图的A-A之剖面组合示意图;以及第五图系为本创作之健身器材传动轴之结构改良(二)之第三图的A-A之剖面组合示意图(曲柄转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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