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在异质网路环境中行动及电子商务之收敛通讯平台及方法
摘要 一种用于透过网路提供行动及电子商务、顾客看照顾务及通讯服务之方法及装置,其中包含于漫游网路中接收一识别号码及一服务请求;将该识别号码、服务请求与成本/服务等级转送至本地网路;藉一位于该本地网路上之聚敛通讯平台来验证有关于一有效使用者帐户之识别号码,确认该使用者装置系经授权以接收该服务以及该有效使用者帐户确具足够金额;提供一授权项给该服务供应商;并依即时方式向该有效使用者帐户收费。此聚敛通讯系统采用一种规则集合,其系可用于决定至少一条用以对一交易项目进行授权之规则,并依即时方式而根据该至少一条规则来对一经授权使用者之帐户加以扣款。
申请公布号 TW579634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3.11
申请号 TW091114262 申请日期 2002.06.28
申请人 优沛得系统公司 发明人 赛门 詹牡士 乔伊思;普拉府拉C 固浦塔;阿夏克 库马 瑞迪 伊努加;马诺哈 西塔拉 瓦狄亚;卡扬 查克拉瓦西 卡思土里;李查 固普塔;苏瑞史 库马 马纳吉;瓦马 拉克史米 贾刚纳哈 西瓦 库马 詹帕纳;VARMA LAXMI JAGANNADHA SIVA KUMAR;普拉萨 纳加良尼亚 瓦拉 恩达瓦利;NAGANJANEYA VARA;孔达耳 拉奥 纳拉则拉;克里施纳 莫罕 西思特拉;安巴 普拉萨得 古狄帕提;布哈努 莫提 纳拉共达;色雅 赛卡耳 拉克施米 维浦里;LAKSHMI;维拉哈得拉 拉奥 卡路里;拉得哈克里施南 苏巴史瑞;桑达南 莫罕 库马;牧拉里哈 歌帕拉祖;拉祖 沃达卡尔;佛南多 马诺耶 雅维思 桑多斯;ALVES;纳伦达尔 库马 维拉加拉;阿尼亚 库马 瑞狄 纳卡拉;阿良亚 卓得瑞 土马拉;克里施纳 莫罕 文卡它 孔裴拉;VENKATA;拉维 基朗 马齐拉祖;思瑞尼 西坦赛提;哥博尔 武拉狄;色施 库马 文卡它 哈拉 纳加 布鲁古拉;KUMAR VENKATA HARA NAGA;朗加纳山 维卢鲁
分类号 H04M15/00 主分类号 H04M1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透过复数个网路来提供行动商务服务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漫游网路里接收来自一使用者装置的一识别号码及一服务请求;将该识别号码及该服务请求从一漫游网路转传到一本地网路,并增附与一服务供应商有关的服务供应商识别号码以及该服务的成本;藉一位于该本地网路上之聚敛通讯平台来验证有关于一有效使用者帐户之识别号码,确认该使用者装置系经授权以接收该服务并且该有效使用者帐户确具足够金额以支付此服务;如该识别号码有关于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则将授权提供给该服务供应商,该使用者装置系经授权以接收该服务,且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具有足够金额;以及向该有效使用者帐户收取提供服务的费用。2.一种可透过复数个网路来提供行动商务服务的装置,该装置包含:一接收器,其系接收服务请求,该请求包含来自位于该漫游网路上之使用者装置的识别号码,和所请求之服务,一相关于该服务供应商的服务供应商识别号码,以及所请求来自该漫游网路之服务的成本;一验证器,可用以验证该识别号码是否有关于一有效使用者帐户,该使用者装置确经授权以接收该服务,并且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存有足够数値以支付此服务;一发送器,当识别号码确有关于一有效使用者帐户、该使用者装置确经授权以接收该服务,并且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存有足够数値以支付此服务时,该发送器系提供授权给该服务供应商;以及一收费器,向该有效使用者帐户为提供该项服务而收取费用。3.一种用以透过复数个网路而提供预付漫游通讯服务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一漫游网路中从一使用者装置接收一识别号码及一目的地装置号码;将该识别号码、该目的地装置号码从该漫游网路转传到本地网路,并且增加一与一服务供应商有关之服务供应商的识别号码及该漫游通讯服务的成本;由一位于该本地网路上之聚敛通讯平台验证该识别号码是否相关于一有效使用者帐户,该使用者确经授权以接收该服务,且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存有足够数値以支付此服务初次使用;如该识别编号确与该有效使用者帐户相关,该使用者装置确经授权以接收该服务,并且该帐户存有足够金额以支付此服务初次使用,则提供一授权通知给该漫游网路;以及向该有效使用者帐户按提供服务而收费;以及当该使用者帐户余额触抵一预设水准时送出一信号。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其中该信号为服务切断、暂停、重新充付请求及低余额警示中至少一者。5.一种可透过复数个网路提供预付漫游服务之装置,该装置包含:一接收器,可接收通讯服务请求,而其中此项请求包括一来自位于漫游网路内之使用者装置的识别号码以及目的地装置编号,以及有关于该服务供应商之服务供应商识别号码,和从该漫游网路来的请求服务之成本;一验证器,可用以验证该识别号码是否有关于一有效使用者帐户、该使用者装置是否确经授权以于漫游网路上接收该服务,并且该有效使用者帐户是否存有足够数値以支付此服务;一发送器,当该识别号码确与一有效使用者帐户有关,该使用者装置确经授权以接收该服务,并且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存有足够金额时,该发送器系将授权提供给该服务供应商,且如该有效使用者帐户触抵一预设水准时,可用以发送一信号;以及一收费器,向该有效使用者帐户为提供该服务而收费。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装置,其进一步包含:一决定器,可决定对该客户提供服务的费率;一收费器,可按即时方式依所计费率向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对于所提供之服务进行收费。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装置,其中该信号为服务切断、暂停、重新充付请求及低余额警示中至少一者。8.一种用以透过复数个独立网路而提供独立客户照顾服务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一漫游网路中从一使用者装置接收一识别号码及一客户照顾服务请求;将该识别号码、该客户照顾服务请求从该漫游网路转传到本地网路,并且增加一服务供应商识别号码;由一位于该本地网路上之聚敛通讯平台验证该识别号码是否相关于一有效使用者帐户;以及如该识别号码确有关于一有效使用者帐户,则将该使用者装置连接到该客户照顾服务。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其中该客户照顾服务系电话连线、简讯服务讯息、一传真传送、资料数据传送、货品/服务洽购请求以及重新充付请求的至少其中一者。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决定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已经授权一重新充付机制;以及利用该重新充付机制来重新充付该有效使用者帐户。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其系进一步包含储存该服务供应商识别号码。12.一种透过复数个网路而提供客户照顾服务之装置,该装置包含:一接收器,其系接收客户照顾服务请求,而其中此项请求包括一来自位于漫游网路内之使用者装置的识别号码,以及来自该漫游网路有关于该服务供应商之服务供应商识别号码;一验证器,可用以验证该识别号码是否有关于一有效使用者帐户、该使用者装置是否确经授权接收客户照顾服务;以及一连接器,当如该识别号码确有关于一有效使用者帐户时,可将该使用者装置连接至可提供客户照顾服务之客户照顾供应商。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装置,其中该客户照顾服务系电话连线、简讯服务讯息、一传真传送、资料数据传送、货品/服务洽购请求以及重新充付请求的至少其中一者。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装置,进一步包含:一决定器,可决定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已经授权一重新充付机制;以及一重新充付器,可藉此利用该重新充付机制来重新充付该有效使用者帐户。15.一种透过聚敛通讯平台以对于被提供之服务进行重新充付一预付账户的方法,该方法包含:接收来自于一使用者装置的请求,其中含有使用者识别号码以授权使用一位于该聚敛通讯平台上的客户帐户;决定该相关于该识别号码之客户帐户对于所需提供服务并未具有足够余额;决定该客户帐户确具一经授权之重新充付机制;利用该重新充付机制来重新充付该客户帐户;以及透过该聚敛通讯平台授权该客户帐户使用该项服务。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中该服务系电话连线、简讯服务讯息、一传真传送、资料数据传送、货品/服务洽购请求以及资料数据下载的至少其中一者。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中当该聚敛通讯平台位于一本地网路内时,该接收作业是从一漫游网路而来。18.一种透过聚敛通讯平台以对被提供之服务进行重新充付一预付账户之装置,该装置包括:一接收器,可用以接收来自于一使用者装置的请求,其中含有使用者识别号码以授权使用一位于该聚敛通讯平台上的客户帐户;一决定器,可决定该客户帐户内对所需提供之服务并未具有足够余额,且决定该客户帐户确已授权重新充付机制;一重新充付器,可用以利用该重新充付机制来重新充付该客户帐户;以及一发送器,透过该聚敛通讯平台送出授权通知供以该客户帐户使用该项服务。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装置,其中该服务系电话连线、简讯服务讯息、一传真传送、资料数据传送、货品/服务洽购请求以及资料数据下载的至少其中一者。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装置,其中当该聚敛通讯平台位于一本地网路内时,该接收作业是从一漫游网路而来。21.一种对聚敛通讯环境内复数个供应商进行预付交易拆帐作业的方法,该方法包含:按即时方式,对于透过复数个网路所提供之交易而向使用者帐户收取费用;决定该费用里应被分配至复数个涉及透过复数个网路而提供该预付交易之供应商的复数个部份;以及根据该等既定复数个部份,透过复数个网路而与该等复数个供应商拆帐。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方法,其中该交易系电话连线、简讯服务讯息、一传真传送、资料数据传送、货品/服务洽购请求、资料数据下载以及重新充付请求的至少其中一者。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方法,其进一步包含:决定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并不具有足够余额;决定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已经授权一重新充付机制;以及利用此重新充付机制来重新充付该有效使用者帐户。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方法,其进一步包含对于该等复数个供应商各者收存该交易与服务供应商号码。25.一种对聚敛通讯环境内复数个供应商进行预付交易拆帐作业之装置,该装置包含:一收费器,可按照即时方式,对于透过复数个网路所提供之交易而向使用者帐户收取费用;一决定器,可决定该费用里应被分配至复数个涉及透过复数个网路而提供该预付交易之供应商的复数个部份;以及一发送器,可根据该等既定复数个部份,透过复数个网路而与该等复数个供应商拆帐。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装置,其中该交易系电话连线、简讯服务讯息、一传真传送、资料数据传送、货品/服务洽购请求、资料数据下载以及重新充付请求的至少其中一者。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装置,其进一步包含一储存装置,可对于该等复数个供应商各者储存该交易与服务供应商号码。28.一种透过复数个网路来提供行动商务、电子商务、客户照顾与通讯服务的方法,该方法包含:在一漫游网路中从一使用者装置进行接收一识别号码及对一服务之请求;将该识别号码及该服务请求从该漫游网路转传至一本地网路,并且增加一与一服务供应商有关之服务供应商的识别号码及该服务的成本或费率,倘该服务须予付费;由一位于本地网路之聚敛通讯平台来验证该识别号码是否与一有效使用者帐户相关,是否该使用者确经授权以接收该服务,以及是否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存有足够数値以支付此服务;如该识别编号确与该有效使用者帐户相关,该使用者装置确经授权以接收该服务并且,倘该服务须予付费,且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存有足够金额,则提供一授权通知给该服务供应商;以及倘该服务须予付费,则按即时方式向该有效使用者帐户收费以提供服务。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8或28项之方法,其中该漫游网路系无线网路、简讯服务网路、公衆交换电话网路、封包交换网路、电路交换网路、非同步网路、网际网路、企业内网路、微波网路、缆线网路、乙太网路、符号环网路及广域网路等至少其中一者。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或28项之方法,其中该漫游网路系由与该本地网路不同之业者所营运,利用不同讯令协定并位于不同地理位置之至少其一的网路。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8.15或28项之方法,其中该使用者装置系无线电话、数据机、电脑、个人数位助理、呼叫器、一细胞式电话及一无线电传送器等至少其中一者。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8.15或28项之方法,其中该识别号码系个人识别号码、用户识别模组、国际行动电话识别、国际行动站台设备识别、字母及数字数位混合以及十六进位数値等至少其中一者。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或28项之方法,其中该服务系电话连线、简讯服务讯息、传真传送、资料数据传送、货品/服务洽购请求、资料数据下载以及重新充付请求至少其一者。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或28项之方法,其中该服务供应商包括复数个企业,各者收到服务成本的一部份。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或28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送出该服务供应商所收费的量値。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或28项之方法,其进一步包含:决定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并不具有足够余额;决定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已经授权一重新充付机制;以及利用此重新充付机制来重新充付该有效使用者帐户。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之方法,其进一步包含:在使用者介入后,决定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已经授权该重新充付机制;接触漫游网路内的使用者装置,请求授权资料以供下载;以及只有在如该使用者装置确实正确地回覆该重新充付授权请求时,才会授权该重新充付作业。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之方法,其中该重新充付作业系基于一使用者定义规则,此规则标定出帐户、量値及存金来源等至少一者。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之方法,其中该使用者定义规则可根据帐户、过往重新充付、帐户余额及时间至少一者,标定出复数个具重新充付优权的帐户。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之方法,其中该重新充付作业可从银行帐户、投资帐户、信用帐户及预授权贷款帐户至少其中一者进行重新充付。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或28项之方法,其进一步包含存放该收费及服务供应商识别号码。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或28项之方法,其中该漫游通讯服务成本篇漫游成本、所递送服务之成本、空中时间成本、税赋、设备使用超收、折扣及保险成本至少其中一者。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或28项之方法,其进一步包含:决定对该使用者提供服务的费率;以及以即时方式,按所供服务依所计费率来对该有效使用者帐户收费。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方法,其中该费率为漫游网路费率、本地网路费率、空中时间费率、长途费率、国际费率、税赋、设备使用超收、折扣及保险成本至少其中一者。45.一种透过复数个网路提供行动商务、电子商务、客户照顾与通讯服务之装置,该装置包含:一接收器,其系接收一来自使用者装置的识别号码以及所请求之服务、有关于该服务供应商之服务供应商识别号码,以及该请求服务之成本或费率,倘该服务需从该漫游网路收费;一决定器,可由位于本地网路之聚敛通讯平台用来决定该识别号码是否有关于一有效使用者帐户、该使用者装置是否确经授权以接收该服务,以及该有效使用者帐户是否存有足够数値以支付服务;一发送器,当如该识别号码确有关于一有效使用者帐户、该使用者装置确经授权以接收该服务,并且如该服务须予付费而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存有足够数値以支付此服务,则可用以提供授权通知给该服务供应商;以及一收费器,倘该服务须予付费,则可按即时方式向该有效使用者帐户收费以提供服务。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12或45项之装置,其中该漫游网路系无线网路、简讯服务网路、公衆交换电话网路、封包交换网路、电路交换网路、非同步网路、网际网路、企业内网路、微波网路、缆线网路、乙太网路、符号环网路及广域网路等至少其中一者。4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45项之装置,其中该漫游网路系由与该本地网路不同之实体业者所营运,利用不同讯令协定并位于不同地理位置之至少其一的网路。4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12.18或45项之装置,其中该使用者装置系无线电话、数据机、电脑、个人数位助理、呼叫器、一细胞式电话及一无线电传送器等至少其中一者。4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12.18或45项之装置,其中该识别号码系个人识别号码、用户识别模组、国际行动电话识别、国际行动站台设备识别、字母及数字数位混合以及十六进位数値等至少其中一者。5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或45项之装置,其中该服务系电话连线、简讯服务讯息、传真传送、资料数据传送、货品/服务洽购请求、资料数据下载以及重新充付请求至少其一者。5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或45项之装置,其中该服务供应商包括复数个企业,各者收到服务成本的一部份。5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或45项之装置,进一步包含送出该服务供应商所收费的量値。5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或45项之装置,进一步包含:一决定器,可决定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并未具有足够余额,且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已经授权一重新充付机制;以及一重新充付器,可藉利用该重新充付机制来重新充付该有效使用者帐户。5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3项之装置,进一步包含:该决定器,其可在使用者介入后,决定该有效使用者帐户已经授权该重新充付机制;该发送器,其可对该漫游网路内的使用者装置送出请求授权资料以供下载;以及一个授权器,其只有在如该使用者装置确实正确地回覆该重新充付授权请求时,才会授权该重新充付作业。5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3项之装置,其中该重新充付作业系基于一使用者定义规则,此规则标定出帐户、量値及存金来源等至少一者。5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5项之装置,其中该使用者定义规则可根据帐户、过往重新充付、帐户余额及时间至少一者,标定出复数个具重新充付优权的帐户。5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3项之装置,其中该重新充付器可从银行帐户、投资帐户、信用帐户及预授权贷款帐户至少其中一者进行重新充付。5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或45项之装置,其进一步包含一用以存放该收费及服务供应商识别号码的储存装置。5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或45项之装置,其中该漫游通讯服务成本为漫游成本、所递送服务之成本、空中时间成本、税赋、设备使用超收、折扣及保险成本至少其中一者。6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5项之装置,其中该决定器可进一步决定对该使用者提供服务的费率,并且该收费器以即时方式,按所供服务依所计费率来对该有效使用者帐户收费。6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5项之装置,其中该费率为漫游网路费率、本地网路费率、空中时间费率、长途费率、国际费率、税赋、设备使用超收、折扣及保险成本至少其中一者。62.一种采用规则集组之聚敛通讯方法,其包含:对于一授权使用者,决定出至少一项在授权某交易并于对该授权帐户进行扣款时确能适用的规则;施用该至少一项规则以授权该交易;如该交易确经授权,并且根据至少一拆帐规则而确将即时性扣款拆存至复数个交易供应商,则按照即时方式;以及根据该对该至少一项对帐户进行扣款之规则来对该帐户进行扣款。6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2项之聚敛通讯方法,其进一步包含:决定该经授权使用者在授权使用者帐户内并未具有足够金额以供交易扣款;以及在完成一重新充付例行程序后,重新充付该授权使用者帐户,此例行程序包含决定一重新充付使用者帐户俾从此进行存金转帐,以及藉由参考预授权转帐以及向该授权使用者请求授权其中至少一者获以授权转帐。6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3项之聚敛通讯方法,其中该重新充付系利用复数个重新充付使用者帐户所执行。6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3项之聚敛通讯方法,其中向该授权使用者请求授权系请求使用者PIN、请求人工输入、请求使用者密语至少其一,并且透过生物量测方式来确认使用者身分。6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2项之聚敛通讯方法,其中该扣款是利用复数条供以帐户扣款之规则来执行,并且该拆帐作业是利用复数条拆帐规则来执行。6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2项之聚敛通讯方法,其中该施用作业系利用复数条供以授权交易之规则来执行,而扣款作业是利用复数条供以帐户扣款之规则来执行,而拆帐作业则是利用复数条供以拆帐之规则来执行。6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2项之聚敛通讯方法,其中该拆帐作业系按如立即、经3日后、在历月底、按规则性时间间隔以及按一系列部分付款至少其一出现。6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2项之聚敛通讯方法,其中该施用授权该交易之规则至少其一包括利用PIN、人工输入、使用者密语至少一者授权该交易,并且透过生物量测方式来确认使用者身分。7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2项之聚敛通讯方法,进一步包含根据一演算法而在交易授权请求时按照即时方式决定至少一项所施用的规则,此者含有交易授权请求计时作为该演算法的功能。7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2项之聚敛通讯方法,进一步包含利用从与历史事件有关之资料来源的输入,根据一演算法而决定出至少一条在交易授权请求时按即时方式施用的规则,而该些历史事件会被视为是与该交易授权请求具有相关性。7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1项之聚敛通讯方法,其中该历史事件系该经授权使用者的先前购物资料或是历史风险评估的真实结果。7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2项之聚敛通讯方法,进一步包含利用从与历史事件有关之资料,根据一演算法而决定出至少一条在交易授权请求时按即时方式施用的规则,而该些历史事件会被视为是与该交易授权请求具有相关性,并且该可用历史事件的内容会一直改变。7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3项之聚敛通讯方法,其中该历史事件系该经授权使用者的先前购物资料或是历史风险评估的真实结果。7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2项之聚敛通讯方法,其中该交易系被请求,并且连接到复数个交易供应商的连线系跨于异质性网路上。7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2项之聚敛通讯方法,其中该扣款作业系检查会员资格是否现存、减少或增加常用飞行哩程数、增加或减少售货信用以及纪录一协议等至少一者。77.一种用以于聚敛通讯系统中接取一帐户之使用者输入装置,其包含:一传送器,可传送至该聚敛通讯系统以接取一授权使用者帐户,并且向一帐户管理员请求交易,其中该帐户管理员含有:一决定器,可用以对于该授权使用者决定至少一项在授权该项交易及对帐户扣款时可适用的规则;一处理器,可施用该至少一项规则以授权该项交易;一扣款器,如该交易确经授权,则根据该对该至少一项对帐户进行扣款之规则来对该帐户进行扣款;与一拆帐器,可根据至少一拆帐规则,而将即时性扣款拆存至复数个交易供应商;以及一接收器,可接收接取该授权使用者帐户确认资料、来自该帐户管理员的授权使用者帐户扣款作业确认资料与拆帐通知至少一项。7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使用者输入装置,其中该帐户管理员进一步包含:一决定器,可用以决定该授权使用者在授权使用者帐户内并无足够存金供以为该交易而扣款;以及一重新充付器,可在完成重新充付例行程序后,用以重新充付该授权使用者帐户,其中包含:决定一重新充付使用者帐户以自此转帐存金,以及藉由参考到一预授权转帐和向该授权使用者请求授权至少一者来授权该转帐。7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8项之使用者输入装置,其中该重新充付是利用复数个重新充付使用者帐户来执行。8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8项之使用者输入装置,其中向该授权使用者请求授权系利用请求PIN、请求人工输入、请求使用者密语至少一者授权该交易,并且透过生物量测方式来确认身分。8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使用者输入装置,其中该扣款作业是利用复数条供以帐户扣款之规则来执行,并且该拆帐作业是利用复数条拆帐规则来执行。8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使用者输入装置,其中该施用作业系利用复数条供以授权交易之规则来执行,而扣款作业是利用复数条供以帐户扣款之规则来执行,而拆帐作业则是利用复数条供以拆帐之规则来执行。8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使用者输入装置,其中该拆帐作业系按如立即、经3日后、在历月底、按规则性时间间隔以及按一系列部分付款至少其一出现。8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使用者输入装置,其中该施用授权该交易之规则至少其一包括利用PIN、人工输入、使用者密语至少一者授权该交易,并且透过生物量测方式来确认使用者身分。8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使用者输入装置,进一步包含根据一演算法而在交易授权请求时按照即时方式决定至少一项所施用的规则,此者含有交易授权请求计时作为该演算法的功能。8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使用者输入装置,进一步包含利用从与历史事件有关之资料来源的输入,根据一演算法而决定出至少一条在交易授权请求时按即时方式施用的规则,而该些历史事件会被视为是与该交易授权请求具有相关性。8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6项之使用者输入装置,其中该历史事件系该经授权使用者的先前购物资料或是历史风险评估的真实结果。8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使用者输入装置,进一步包含利用从与历史事件有关之资料,根据一演算法而决定出至少一条在交易授权请求时按即时方式施用的规则,而该些历史事件会被视为是与该交易授权请求具有相关性,并且该可用历史事件的内容会一直改变。8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8项之使用者输入装置,其中该历史事件系该经授权使用者的先前购物资料或是历史风险评估的真实结果。9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8项之使用者输入装置,其中该使用者输入装置系电脑、电话、细胞式电话、电脑、服务装置点集一MP3播放器至少一者。9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使用者输入装置,其中该交易系被请求,并且连接到复数个交易供应商的连线系跨于异质性网路上。9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使用者输入装置,其中该扣款作业系检查会员资格是否现存、减少或增加常用飞行哩程数、增加或减少售货信用以及纪录一协议等至少一者。93.一种利用一规则集组之聚敛通讯系统,其包含:一决定器,可用以对于该授权使用者决定至少一项在授权该项交易及对帐户扣款时可适用的规则;一处理器,可施用该至少一项规则以授权该项交易;一扣款器,如该交易确经授权,则根据该对该至少一项对帐户进行扣款之规则对该帐户进行扣款;以及一拆帐器,可根据至少一拆帐规则,而将即时性扣款拆存至复数个交易供应商。9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3项之聚敛通讯系统,其进一步包含:一决定器,可用以决定该授权使用者在授权使用者帐户内并无足够存金供以为该交易而扣款;以及一重新充付器,同在完成重新充付例行程序后,用以重新充付该授权使用者帐户,其中包含:决定一重新充付使用者帐户以自此转帐存金,以及藉由参考到一预授权转帐和向该授权使用者请求授权至少一者来授权该转帐。9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3项之聚敛通讯系统,其中该施用作业系利用复数条供以授权交易之规则来执行,而扣款作业是利用复数条供以帐户扣款之规则来执行,而拆帐作业则是利用复数条供以拆帐之规则来执行。9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3项之聚敛通讯系统,进一步包含利用从与历史事件有关之资料来源的输入,根据一演算法而决定出至少一条在交易授权请求时按即时方式施用的规则,而该些历史事件会被视为是与该交易授权请求具有相关性。9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3项之聚敛通讯系统,进一步包含利用从与历史事件有关之资料,根据一演算法而决定出至少一条在交易授权请求时按即时方式施用的规则,而该些历史事件会被视为是与该交易授权请求具有相关性,并且该可用历史事件的内容会一直改变。98.一种利用一规则集组之聚敛通讯系统,其包含:一决定器,可用以在目前时刻,按即时方式决定复数个用以授权、扣款与拆帐的规则;一授权器,可在当该授权使用者帐户的目前状态或该授权使用者在目前时刻符合这些复数个授权该项交易之规则时,授权该项交易;一扣款器,可按即时方式对该授权使用者的帐户进行扣款,并贷入至少一交易供应商的帐户内;以及一拆帐器,可根据至少一项用以拆帐之规则而对该项交易进行拆帐。9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8项之聚敛通讯系统,其中进一步包含:一第二决定器,可用以决定该授权使用者在授权使用者帐户内并无足够存金供以为该交易而扣款;以及一重新充付器,可在完成重新充付例行程序后,用以重新充付该授权使用者帐户,其中包含:决定一重新充付使用者帐户以自此转帐存金,以及藉由参考到一预授权转帐和向该授权使用者请求授权至少一者来授权该转帐。10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4或99项之聚敛通讯系统,其中该重新充付作业是利用复数个重新充付使用者帐户所进行。10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3或99项之聚敛通讯系统,其中向该授权使用者请求授权,包括请求PIN、请求人工输入、请求使用者密语至少一者授权该交易,并且透过生物量测方式来确认使用者身分。10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3或98项之聚敛通讯系统,其中该扣款作业是利用复数条供以帐户扣款之规则来执行,并且该拆帐作业是利用复数条拆帐规则来执行。10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8项之聚敛通讯系统,其中授权者利用复数条供以授权交易之规则来授权交易,扣款者是利用复数条供以帐户扣款之规则来执行,而拆帐者则是利用复数条供以拆帐之规则来执行。10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3或98项之聚敛通讯系统,其中该拆帐作业系按如立即、经3日后、在历月底、按规则性时间间隔以及按一系列部分付款至少其一出现。10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3或98项之聚敛通讯系统,其中该施用授权该交易之规则至少其一包括利用PIN、人工输入、使用者密语至少一者授权该交易,并且透过生物量测方式来确认使用者身分。10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3或98项之聚敛通讯系统,进一步包含根据一演算法而在交易授权请求时按照即时方式决定至少一项所施用的规则,此者含有交易授权请求计时作为该演算法的功能。10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8项之聚敛通讯系统,进一步包含利用从与历史事件有关之资料来源的输入,根据一演算法而决定出至少一条在交易授权请求时按即时方式施用的规则,而该些历史事件会被视为是与该交易授权请求具有相关性。10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8项之聚敛通讯系统,其中该决定器会利用从与历史事件有关之资料,根据一演算法而决定出至少一条在交易授权请求时按即时方式施用的规则,而该些历史事件会被视为是与该交易授权请求具有相关性,并且该可用历史事件的内容会一直改变。10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6.97.107或108项之聚敛通讯系统,其中该历史事件系该经授权使用者的先前购物资料或是历史风险评估的真实结果。1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3或98项之聚敛通讯系统,其中该交易系被请求,并且连接到复数个交易供应商的连线系跨于异质性网路上。1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3或98项之聚敛通讯系统,其中该扣款器会藉由检查会员资格是否现存、减少或增加常用飞行哩程数、增加或减少售货信用以及纪录一协议等至少一者来进行扣款作业。图式简单说明:图1系一利用聚敛通讯平台之系统的示范性实施例;图2系一利用聚敛通讯平台供以进行行动商务的示范性实施例;图3系一利用聚敛通讯平台供以进行预付漫游的示范性实施例;图4系一利用聚敛通讯平台供以进行客户照顾的示范性实施例;图5系一利用聚敛通讯平台之国际系统的示范性实施例;图6系一利用聚敛通讯平台之系统的示范性实施例;图7系一藉聚敛通讯平台,供以进行经强化之资料数据服务的架构范例;图8系一聚敛通讯平台之收费余额的示范性实施例;图9系一用以对预付通讯帐户进行收费的示范性方法;图10系对一聚敛通讯平台多方间的资讯转移范例;图11系当漫游时进行行动商务之方块图;图12系使用者对聚敛通讯平台请求一漫游服务之范例;图13系一示范性使用者以及对于一聚敛通讯平台的交易纪录;图14系一聚敛通讯平台内的示范性使用者帐户;图15系应用于一聚敛通讯平台内之互动式语音回应系统示范性实施例;图16系显示在一聚敛通讯平台中,关于多方拆帐作业的预付帐户使用方式之流程图;图17系在一聚敛通讯平台里,用于重新充付一预付帐户与多方拆帐作业设定规则之半自动方法的示范性方法;图18系一用以于聚敛通讯平台中产生一销帐纪录之示范性方法;图19系一于聚敛通讯平台中进行资料传送之范例;图20A及20B系在一聚敛通讯平台中,多方之即时性拆帐作业示范性方法;图21系一应用于聚敛通讯平台内之示范性帐户管理装置方块图;图22系一应用于聚敛通讯平台内之示范性交换器管理者装置方块图;图23系一利用一聚敛通讯平台之企业对企业交易;图24系一进行企业对企业交易之聚敛通讯平台方块图;图25系对一聚敛通讯平台,用于帐户重新充付之示范性系统方块图;图26在一聚敛通讯平台内,利用互动式语音回应系统进行预付帐户重新充付之示范性系统方块图;图27一聚敛通讯平台所用之示范性安全系统方块图;图28系一利用聚敛通讯平台作为拆帐机构之多方拆帐作业范例;图29系一在一聚敛通讯平台内,用于拆帐作业之贩售厂商资讯示范性萤幕画面;图30系将一贩售厂商资讯增入至一聚敛通讯平台内之示范性萤幕画面;图31系将关于各厂商之细部资讯增入至一聚敛通讯平台内的示范性萤幕画面;图32系用于一聚敛通讯平台之规则存库的示范性图表;图33系一可对一聚敛通讯平台实作出拆帐作业之示范性装置;图34系利用一聚敛通讯平台来进行复杂性帐户重新充付之示范性方法;图35系利用一聚敛通讯平台来进行复杂性授权作业之示范性方法;图36系利用一聚敛通讯平台来进行复杂性即时帐户扣款作业之示范性方法;图37系利用一聚敛通讯平台来进行复杂性拆帐程序之示范性方法。
地址 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