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聚醯胺树脂组成物,包括:(A)一种芳香族聚醯 胺 树脂包括(a)二羧酸组分其中包括数量为50—100莫 耳%对 苯二甲酸及数量为50—0莫耳%之对苯二甲酸组分以 外之芳 香族二羧酸组分及4—20碳脂肪族二羧酸组分中之 至少一 者,及(b)C5-11脂肪族二胺组分,且于30℃浓硫酸中所 测 得之特性黏度为不低于 0.5dl/g;(B)含纤维加强剂其数量为0—200份重量比相 对 于100份重量比聚醯胺树脂;及(C)选自下列之至少一 种添 加剂:26—32碳脂肪族羧酸之酸酯,部份皂化酯及硷 金属 盐及硷土金属盐中之任一者,其数量为0.01—5份重 量比 相对于100份重量比聚醯胺树脂。2.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聚醯胺树脂组成物,其中二胺 组分系由6—10碳之脂肪族二胺组分所组成。3.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醯胺树脂组成物,其中含 纤 维加强剂为有机纤维或无机纤维。4.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3项之聚醯胺树脂组成物,其中无机 纤维为玻璃纤维。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醯 胺树脂组成物,其中脂肪 族二羧酸为廿六酸,廿九酸或三十酸。6.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聚醯胺树脂组成物,其中脂肪 族二羧酸之金属盐为廿九酸钠,廿九酸锂或廿九酸 钙。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醯胺树脂组成物, 其中脂肪 族二羧酸之部份皂化酯为脂肪族羧酸与丁二醇之 部份皂化 酯。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醯胺树脂组成物, 其中添加 剂之含量相对于100份重量聚醯胺树脂为0.05—1份 重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