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接处警方法及终端 |
摘要 |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接处警方法及终端,其中方法包括:若接收到创建请求,根据创建请求创建聊天室用于供成员进行信息共享,所述创建请求来自接警员终端,所述创建请求包括与报警人终端相对应的案件编号;对应所述聊天室生成相应的链接地址;添加接警员终端为聊天室成员;发送所述链接地址给所述接警员终端,以使所述接警员终端转发所述链接地址给所述报警人终端和所述处警员终端;若检测到报警人终端或处警员终端打开所述链接地址,补充所述报警人终端或处警员终端为聊天室成员。本发明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终端。本发明实施例藉由聊天室使得报警人终端、接警员终端、以及处警员终端之间实现信息共享,以提高接处警效率。 |
申请公布号 |
CN10620958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2.07 |
申请号 |
CN201610545810.4 |
申请日期 |
2016.07.12 |
申请人 |
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国栋;高文军;刘峰;李永辉 |
分类号 |
H04L12/58(2006.01)I;G08B25/08(2006.01)I;H04M11/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L12/58(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精英专利事务所 44242 |
代理人 |
罗明玉 |
主权项 |
一种接处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若接收到创建请求,根据创建请求创建聊天室用于供成员进行信息共享,所述创建请求来自接警员终端,所述创建请求包括与报警人终端相对应的案件编号;对应所述聊天室生成相应的链接地址;添加接警员终端为聊天室成员;发送所述链接地址给所述接警员终端,以使所述接警员终端转发所述链接地址给所述报警人终端和所述处警员终端;若检测到报警人终端或处警员终端打开所述链接地址,补充所述报警人终端或处警员终端为聊天室成员。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7号楼6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