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禁止对激光源的未经授权的访问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激光源(3)领域,具体地涉及禁止由于激光源(3)、特别是消费品(1)中提供的高功率激光源(3)的误用造成的损害。所提出的装置(1)至少包括激光源(3)和安全单元(2),其中借助安全单元(2)的设置,提供了如下效果:通过降低激光源(3)输出功率电平或甚至通过完全停止其任何激光输出来限制或者甚至阻止基于对激光源(3)未经授权的访问而由激光源(3)误用导致的潜在危害。还提出了提供激光源(3)的相应方法以及阻止激光源(3)误用的另一方法。 |
申请公布号 |
CN103384949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1.30 |
申请号 |
CN201280004728.0 |
申请日期 |
2012.01.04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U.维奇曼恩;Y.阿克塞诺夫 |
分类号 |
H01S3/00(2006.01)I;F16P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1S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孙之刚;汪扬 |
主权项 |
一种阻止激光源被误用的装置(1),包括‑ 激光源(3)和‑ 安全单元(2),其中安全单元(2)包括用于检测未经授权访问激光源(3)的检测器(11),并且该安全单元适于在未经授权访问激光源(3)时导致,‑ 使得激光源(3)不可操作,或‑ 降低激光源(3)可输出功率,从而使得激光源(3)被永久禁用,其中安全单元(2)适于在使得激光源(3)不可操作时破坏激光源(3)。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