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由具有轴向导轨的齿轮装置驱动的致动器和具有该致动器的鼓式制动器及制动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用于机动车辆(特别是具有电动马达的车辆)的鼓式制动器内部的制动块的致动器。本发明还涉及具有这种致动器的制动器,例如“帽鼓式”合成制动器或组合了“单工”模式的行车制动和“双伺服”模式的驻车制动的双模式制动器。所述致动器包括具有螺杆‑螺母系统并且能够使制动块的端部分离的线性致动器总成。所述螺杆‑螺母系统由本身被电动马达驱动的传动子总成所驱动。所述传动子总成转动用于利用导轨连接来致动所述线性致动总成的元件。特别地,所述致动器元件可在单一的方向平移地移动并且可转动地固定至所述传动子总成的齿轮。 |
申请公布号 |
CN10616452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1.23 |
申请号 |
CN201480075043.4 |
申请日期 |
2014.12.30 |
申请人 |
底盘制动系统国际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塞德里克·吉尼翁;热拉尔·卢;克里斯多夫·杜巴斯;蒂埃里·帕斯凯特;阿尔贝托·莫利纳罗 |
分类号 |
F16D51/22(2006.01)I;F16D51/24(2006.01)I |
主分类号 |
F16D51/2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3 |
代理人 |
谢攀;刘继富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车辆、特别是机动车辆的鼓式制动器(1)的线性致动器(2),其特征在于,所述线性致动器(2)包括:‑线性致动器总成(3),其包括由转动螺纹元件(31)和第二螺纹元件(32)构成的、用于线性致动的螺杆‑螺母系统,所述线性致动器总成被布置为在所述转动螺纹元件相对于所述第二螺纹元件的驱动转动的作用下,通过使制动块(12、13)的第一端(122、132)在致动方向(D2)上彼此分离来致动所述鼓式制动器;‑转动的机动化装置(5);‑传动子总成(4),其被所述机动化装置(5)驱动,并借助于在所述致动方向(D2)上的滑动连接来转动地驱动所述转动螺纹元件(31)。 |
地址 |
荷兰阿姆斯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