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燃烧设备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安全的燃烧设备,即使不驱动送风机也能够防止壳体的过热。在壳体(12)内配置有:燃烧室(30),其具有燃烧器(32);和热电转换机构(40),其通过配置在利用燃烧器(32)的燃烧热的高温部(42)与低温部(44)之间的热电元件(46)而产生热电动势,通过热电动势来驱动送风机(50),从形成在壳体(12)上的吹出口(18)释放所述燃烧热,其中,壳体(12)在与吹出口(18)相比的上侧具有散热口(15),该散热口(15)用于向外部释放从燃烧室(30)产生的燃烧热。
申请公布号 CN10606248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0.26
申请号 CN201580011324.8 申请日期 2015.01.26
申请人 岩谷产业株式会社;大日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宫代俊生;横尾直树;柴崎则久
分类号 F24H3/04(2006.01)I 主分类号 F24H3/0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代理人 陈伟;孙明轩
主权项 一种燃烧设备,在壳体内配置有:燃烧室,其具有燃烧器;和热电转换机构,其通过配置在利用所述燃烧器的燃烧热的高温部与低温部之间的热电元件而产生热电动势,通过所述热电动势来驱动送风机,从形成在所述壳体上的吹出口释放所述燃烧热,所述燃烧设备的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在与所述吹出口相比的上侧具有散热口,该散热口用于向外部释放从所述燃烧室产生的所述燃烧热。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