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过滤器和空气清洁器 |
摘要 |
提供具有多种空气净化能力、压力损失小、节省空间的过滤器和高效地发挥多种空气净化能力的小型空气清洁器。除臭过滤器(112)的主体部(71)分别在面方向并排设置有具有相同的厚度(以下称为厚度D)的2个除臭过滤器主体(711、712),因此主体部(71)具有厚度D。在假如将除臭过滤器主体(711、712)层叠的情况下,主体部(71)的厚度成为2D以上。即,与除臭过滤器主体(711、712)被层叠相比,主体部(71)的压力损失小、在厚度方向更节省空间。第1除臭过滤器主体(711)主要去除醛类臭味成分,第2除臭过滤器主体(712)主要去除胺类臭味成分。因此,具备除臭过滤器(112)的空气清洁器是高效地发挥多种空气净化能力的小型构成。 |
申请公布号 |
CN103857966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8.17 |
申请号 |
CN201280048619.9 |
申请日期 |
2012.09.10 |
申请人 |
夏普株式会社;住江织物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长田实;安川明宏;西野义春;奥野智朗 |
分类号 |
F24F7/00(2006.01)I;A61L9/16(2006.01)I;B01D46/10(2006.01)I;B01D46/12(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4F7/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1323 |
代理人 |
权鲜枝 |
主权项 |
一种过滤器,其具备对通过的空气进行净化的多个过滤器主体,上述过滤器的特征在于,至少2个过滤器主体具有不同的空气净化能力,在面方向并排设置有上述多个过滤器主体,具有不同的空气净化能力的多个过滤器主体设为,各过滤器主体主要去除的臭味成分不同,主要去除一种臭味成分的一个过滤器主体的面积和主要去除与上述一种臭味成分不同的其它臭味成分的其它过滤器主体的面积的大小关系,在各面积相等的情况下,与上述一个过滤器主体去除上述一种臭味成分的去除率和上述其它过滤器主体去除上述其它臭味成分的去除率的大小关系是相反的。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