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治疗灰指甲的药剂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灰指甲的药剂,涉及医药制备技术领域;它包括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混合而成:制霉素片0.5份~1份,地塞米松注射液0.005份~0.01份,酸醋100份。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使用酸醋可以软化病变增厚的指甲或趾甲,制霉素片和地塞米松注射液起到抑菌杀菌的作用,使癣菌没有生存空间,彻底治愈灰指甲;并且本发明所采用的原料简单易得,制作方便,见效时间短,治愈率高不复发且无副作用。 |
申请公布号 |
CN10574849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7.13 |
申请号 |
CN201610195649.2 |
申请日期 |
2016.03.31 |
申请人 |
刘波 |
发明人 |
刘波 |
分类号 |
A61K31/7048(2006.01)I;A61P17/00(2006.01)I;A61P31/10(2006.01)I;A61K31/573(2006.01)N;A61K31/19(2006.01)N |
主分类号 |
A61K31/7048(2006.01)I |
代理机构 |
柳州市集智专利商标事务所 45102 |
代理人 |
黄有斯 |
主权项 |
一种治疗灰指甲的药剂,其特征在于包括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混合而成:制霉素片0.5份~1份,地塞米松注射液0.005份~0.01份,酸醋100份。 |
地址 |
545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永前路四区15栋2单元1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