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控制机动车的方法及其设备 |
摘要 |
本发明的实施例涉及用于控制机动车的方法及其设备。公开了一种在至少一个驾驶员辅助系统(3a、3b、3c)的帮助下用于控制机动车的方法。为了简化和/或区分驾驶员辅助系统的否决,通过使驾驶员驱动致动装置(1)来取消或修改所述至少一个驾驶员辅助系统(3a、3b、3c)的至少一部分对于所述机动车的控制的涉及,所述致动装置(1)被设置在所述机动车中和/或所述机动车上,并且与所述至少一个驾驶员辅助系统进行通信。还描述了相应的设备。 |
申请公布号 |
CN10571159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6.29 |
申请号 |
CN201610191676.2 |
申请日期 |
2009.10.16 |
申请人 |
大陆-特韦斯贸易合伙股份公司及两合公司 |
发明人 |
U·施特林;J·迪博尔德 |
分类号 |
B60W50/08(2012.01)I;B60W50/14(2012.01)I |
主分类号 |
B60W50/08(2012.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张静美;杨晓光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控制机动车的方法,其中,在至少一个驾驶员辅助系统(3a、3b、3c)参与的情况下执行所述控制,其特征在于:通过驾驶员对激活装置(1)进行激活来切断或改变所述至少一个驾驶员辅助系统(3a、3b、3c)的至少一部分对于所述机动车的控制的参与,所述激活装置(1)被设置在所述机动车中和/或所述机动车上,并且与所述至少一个驾驶员辅助系统进行通信;以及当激活所述激活装置(1)时,改变所述至少一个驾驶员辅助系统(3a、3b、3c)的至少一部分对于所述机动车的控制的参与程度,其中,所述激活装置的激活采用了以下形式:方向盘的移动不同于转向移动,其中不同于转向移动的方向盘的移动被用于:检测用户无视,以及改变驾驶员辅助系统所施加的控制量或者禁用驾驶员辅助系统。 |
地址 |
德国法兰克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