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减振系统
摘要 本发明提供能够有效地使悬架上部的振动衰减的减振系统。在能够变更液压式减振器的衰减力的系统中,作为用于变更该衰减力的指标,采用为了使悬架上部的上下方向的动作衰减而应当作用于悬架上部的力亦即必要悬架上作用力,基于如下的决定规则决定该必要悬架上作用力,上述决定规则为:在悬架上速度(V)的朝向与悬架上加速度(α)的朝向不同的情况下,当悬架上速度(V)比较小、且悬架上加速度(α)比较大时,即在“悬架上速度作用力方向相同区域”中,上述必要悬架上作用力成为与悬架上速度(V)的方向相同方向的力。
申请公布号 CN10531363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2.10
申请号 CN201510300272.8 申请日期 2015.06.03
申请人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发明人 山崎一平
分类号 B60G17/08(2006.01)I;B60G17/015(2006.01)I 主分类号 B60G17/0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李洋;王培超
主权项 一种减振系统,所述减振系统具备:液压式减振器,所述液压式减振器配设于车辆的悬架上部与悬架下部之间,与悬架上部和悬架下部之间的上下方向的相对动作对应地伸缩,并且产生相对于所述相对动作的衰减力;衰减力变更器,所述衰减力变更器对借助悬架上部与悬架下部之间的相对动作产生的所述液压式减振器中的工作液的流动赋予阻力,并且变更所述阻力的大小,由此变更所述液压式减振器所产生的衰减力;以及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决定用于变更衰减力的指标亦即衰减力指标,并基于所决定的衰减力指标控制所述衰减力变更器,由此对所述液压式减振器所产生的衰减力进行控制,其中,所述控制装置构成为:作为所述衰减力指标,基于如下的决定规则决定为了使悬架上部的上下方向的动作衰减而应当作用于悬架上部的力亦即必要悬架上作用力,所述决定规则为:在悬架上部的上下方向的速度亦即悬架上速度的朝向与悬架上部的上下方向的加速度亦即悬架上加速度的朝向不同的情况下,当悬架上速度比较小、且悬架上加速度比较大时,所述必要悬架上作用力成为与悬架上速度的方向相同方向的力。
地址 日本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