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炸锅(AF-298)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炸锅(AF-298)。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空气炸锅。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整体造型。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559674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20
申请号 CN201530369562.9 申请日期 2015.09.23
申请人 伍超雄 发明人 伍超雄
分类号 07-02(10) 主分类号 07-02(10)
代理机构 中山市铭洋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6 代理人 邹常友
主权项
地址 528000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南塘路龙舟澳街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