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用于戒酒中草药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戒酒中草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葛根5~13份、赤芍5~9份、甘草10~25份、枸杞3~12份、车前子14~25份、黄柏6~22份、薄荷叶15~30份、柴胡11~25份、百部6~23份、栀子13~24份、瞿麦9~17份、韭菜籽6~16份、蔊菜5~21份、天仙藤9~24份、苎麻根14~29份、鸡骨草15~35份。本发明采用由葛根、赤芍、甘草、枸杞、车前子、黄柏、薄荷叶、柴胡、百部、栀子、瞿麦、韭菜籽、蔊菜、天仙藤、苎麻根、鸡骨草16种原料制成的中草药,通过各组分的相互协同作用,坚持服用后,可以调节人体各器官的协作功能,恢复人体内分泌功能,消除酒精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减轻对酒精的依赖,戒酒效果好、无毒副作用。 |
申请公布号 |
CN10516916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2.23 |
申请号 |
CN201510711818.9 |
申请日期 |
2015.10.28 |
申请人 |
蒋玉群 |
发明人 |
蒋玉群 |
分类号 |
A61K36/904(2006.01)I;A61P25/3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K36/9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5107 |
代理人 |
苏家达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戒酒中草药,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葛根5~13份、赤芍5~9份、甘草10~25份、枸杞3~12份、车前子14~25份、黄柏6~22份、薄荷叶15~30份、柴胡11~25份、百部6~23份、栀子13~24份、瞿麦9~17份、韭菜籽6~16份、蔊菜5~21份、天仙藤9~24份、苎麻根14~29份、鸡骨草15~35份。 |
地址 |
541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环城北一路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