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业务流量监管方法和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业务流量监管方法和系统,监管系统确定当前能够为用户的预定业务提供的最大传输字节数、当前能够为用户的总业务提供的最大传输字节数,监管系统在确定需要传输的用户预定业务的字节数同时小于等于两个最大传输字节数时,允许用户的预定业务传输;监管系统在确定需要传输的用户非预定业务的字节数小于等于用户总业务对应的最大传输字节数时,允许用户的非预定业务传输。本发明保证了用户业务总流量不超过约定总带宽、以及用户的预定业务流量不超过约定的带宽,且非预定业务可以利用预定业务的剩余带宽,当用户业务总流量超过约定总带宽时,保证了用户的预定业务流量;从而实现了合理监管用户业务流量、完善业务流量监管方法的目的。 |
申请公布号 |
CN100502315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6.17 |
申请号 |
CN200610078258.9 |
申请日期 |
2006.05.18 |
申请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武茂;左文树 |
分类号 |
H04L12/24(2006.01)I;H04L12/26(2006.01)I;H04L12/56(2006.01)I;H04B7/26(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L12/2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郑立明 |
主权项 |
1、一种业务流量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a、监管系统确定当前能够为用户的预定业务提供的最大传输字节数、以及当前能够为用户的总业务提供的最大传输字节数;b、监管系统在确定需要传输的用户预定业务的字节数同时小于等于所述两个最大传输字节数时,允许所述用户的预定业务传输;c、监管系统在确定需要传输的用户非预定业务的字节数小于等于所述用户总业务对应的最大传输字节数时,允许所述用户的非预定业务传输;所述预定业务为具有针对其流量专门设置流量门限的业务,所述非预定业务为通过用户总业务流量门限进行流量控制的业务。 |
地址 |
518129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总部办公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