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安全警示手电筒 |
摘要 |
一种安全警示手电筒,其特征是:在手电筒体外套装滑动三脚支架,使所述的每条支脚与电池仓盖上设置的固定眼活动相接,在手电筒体颈部两侧各镶嵌三颗频闪灯,在照明灯泡两侧各设置一颗频闪灯,使所有的频闪灯并联后通过电路板与照明灯并联,所述的电路板一端连接频闪灯一端通过开关连接电源,在电池仓盖侧端铰连磁性活页折板,所述磁性活页折板内夹磁铁块,便于收藏后吸附到车身的某处。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放置牢靠,并能随时充电,适合于各种车辆随车携带。 |
申请公布号 |
CN201209774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3.18 |
申请号 |
CN200820088296.7 |
申请日期 |
2008.06.10 |
申请人 |
刘光国 |
发明人 |
刘光国 |
分类号 |
F21L4/00(2006.01)I;F21V21/14(2006.01)I;F21W111/00(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L4/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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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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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 一种安全警示手电筒,其特征是:在手电筒体外套装滑动三脚支架,所述的三脚支架设有三条支脚,所述的每条支脚长度相等,宽度也相同,并分别与护圈铰连。 |
地址 |
325200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镇河西南路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