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用于动画人物毛发处理的数字化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动画人物毛发处理的数字化装置,包括以下部件:底稿载台、彩色触摸控制屏幕、投影器支撑悬臂、投影器固定座、可调投影焦距的投影器、照相机固定台以及数字照相机。本装置能够根据动画人物毛发的模板,在底稿上投射毛发轮廓,并且经制作人员进行位置和尺寸调整后进行数字化采集,从而基本省略了助理制作人员在底稿加工中手工绘制动画人物毛发的工序。 |
申请公布号 |
CN204733243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0.28 |
申请号 |
CN201520383107.9 |
申请日期 |
2015.06.05 |
申请人 |
浙江宇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吴艳;厉紫阳;沈徐兰 |
分类号 |
H04N5/225(2006.01)I;H04N5/74(2006.01)I;G03B2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225(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青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384 |
代理人 |
郑青松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动画人物毛发处理的数字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部件:底稿载台、彩色触摸控制屏幕、投影器支撑悬臂、投影器固定座、可调投影焦距的投影器、照相机固定台以及数字照相机;其中,所述底稿载台用于放置和固定底稿以及承载其它部件;所述彩色触摸控制屏幕用于显示并且触摸选取毛发模板;投影器支撑悬臂固定于所述底稿载台上,并且承载所述投影器固定座和投影器,可以调节所述投影器固定座和投影器的位置和高度;所述投影器固定座用于可活动地安放和支持所述投影器,并且允许绕着垂直于底稿载台上表面的轴线旋转所述投影器;所述投影器用于按照毛发模板在底稿上投射相应的毛发图案;所述照相机固定台用于固定所述数字照相机;所述数字照相机用于拍摄投射了毛发图案的底稿并产生数字底稿图片。 |
地址 |
310007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59号现代国际大厦A区10楼D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