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能够直立于稳定位置并且不需要依靠基岩的用于湿地或泥中的具有板的桩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由钢管制成的桩(1),其中所述桩(1)配备有直径为至少1.2m和厚度为至少16mm的钢板(2),所述钢板被焊接在与所述桩(1)的上部端部间隔所述桩(1)的全长的三分之一的位置处,以保持和停止所述桩(1)的向下运动,同时使其稳定在泥或湿地中的直立位置。到桩(1)的上部端部的桩(1)的全长的三分之一的距离与作用在桩(1)上的总流体静力相对于桩(1)的质心的力矩臂的长度相等。这种相等的平衡转矩使得桩(1)能够在泥或湿地中在稳定的位置稳固地直立。
申请公布号 CN10481296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7.29
申请号 CN201380052413.8 申请日期 2013.09.05
申请人 塔伊·尤哈那 发明人 塔伊·尤哈那
分类号 E02D5/28(2006.01)I;E02D5/54(2006.01)I;E02D27/34(2006.01)I;E02D27/36(2006.01)I 主分类号 E02D5/28(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白皎
主权项 一种由钢管制成的桩,所述桩应用在泥或湿地中,所述桩不需要依靠基岩,能够承受相对较大的负荷,不会倒塌或者倾斜就位,并且由于当所述桩的平衡受到扰动时,所述桩能够以阻尼模式振荡而对地震具有抗性,其特征在于,直径为至少1.2m并且厚度为至少16mm的钢板被焊接在与所述桩的上部端部间隔所述桩的全长的三分之一的位置处,以保持和停止所述桩的向下运动,同时使所述桩在泥或湿地中稳定在直立位置。
地址 印度尼西亚北雅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