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装置、车辆用前照灯和照明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发光装置、车辆用前照灯和照明装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的前灯(1)具有:出射激光的激光器元件(2)、接收所述激光而发出荧光的发光部(4)、投射所述荧光的反射镜(5)。从发光部(4)发出的荧光的分布为朗伯分布,并且,按照使发光部(4)所出射的荧光的利用效率增高的方式,设定激光对激发光照射面的入射角,且该激发光照射面是被照射激光的发光部(4)的面。
申请公布号 CN10460868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5.13
申请号 CN201510088672.7 申请日期 2011.10.26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高桥幸司;高平宜幸;大卫·蒙哥马利;詹姆士·萨克林
分类号 B60Q1/00(2006.01)I;F21S8/10(2006.01)I;F21V13/00(2006.01)I;F21W101/10(2006.01)N 主分类号 B60Q1/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代理人 雒运朴
主权项 一种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激发光源,其出射激发光;发光部,其接收从所述激发光源出射的激发光而发出荧光;热传导性构件,其将所述发光部的热释放,所述热传导性构件的表面为反射面,且在所述热传导性构件的所述反射面一侧设置所述发光部,从所述发光部的、与所述热传导性构件对向的面相反一侧的面入射所述激发光。
地址 日本国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