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铁质工具、镀锌工具遗留印迹现场快速显现与增强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铁质工具、镀锌工具遗留印迹现场快速显现与增强方法,属于法庭科学金属遗留痕迹鉴定技术领域,该方法包括:称取10-30毫克的2-(5-溴-2-吡啶偶氮)-5-二乙氨基酚,溶于10毫升无水乙醇与去离子水的混合溶剂,置于喷壶中,其中,无水乙醇与去离子水的体积比为1:1至4:1;在室温下,对接触过铁质工具、镀锌工具的皮肤表面喷洒显色试剂0.1-1.0毫升,间隔1-5分钟后,在自然光条件下进行拍照固定;还可在拍照前将该接触部位置于沸水蒸汽正上方约10-20厘米处,用水蒸气熏蒸5-20秒钟,间隔1-5分钟后,在自然光条件下对该接触部位进行拍照固定。本方法操作简单、安全无毒、印迹显出率高、最大显出时限长,可以在案件侦查、审理中证实犯罪嫌疑人与金属客体的关联性。
申请公布号 CN10454593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4.29
申请号 CN201510018897.5 申请日期 2015.01.14
申请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发明人 杨瑞琴;邢卓
分类号 A61B5/117(2006.01)I 主分类号 A61B5/117(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代理人 廖元秋
主权项 一种铁质工具、镀锌工具遗留印迹现场快速显现与增强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依次包括以下步骤:1)称取10‑30毫克的2‑(5‑溴‑2‑吡啶偶氮)‑5‑二乙氨基酚,溶于10毫升无水乙醇与去离子水的混合溶剂,置于喷壶中,其中无水乙醇与去离子水的容积比为到1:1至4:1;2)在室温下,对接触过铁质工具、镀锌工具的皮肤表面,用喷壶直接喷洒显色试剂0.1‑1.0毫升;3)间隔1‑5分钟后,在自然光条件下对该接触部位进行拍照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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