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手摇充电手电筒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手摇充电手电筒,包括手电主体;所述手电主体的前端设置有灯罩,中部前端设置有开关,所述灯罩内安装有LED灯泡,所述手电主体的中部设置有蓄电池,所述手电主体的后端内部设置有微型发电机和旋转盘,所述微型发电机固定在手电主体内部,且所述微型发电机通过连接轴与旋转盘固定连接,所述旋转盘上安装有摇柄组件。本发明通过在手电主体的后端加设一个微型发电系统,在平时闲暇的时候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手电蓄电池电量不足时手摇充电,确保在在停电时或夜间无照明时手电筒能有充足的电量满足使用要求,避免了夜间无照明带来的不便。 |
申请公布号 |
CN10450099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4.08 |
申请号 |
CN201410733961.3 |
申请日期 |
2014.12.04 |
申请人 |
遵义市义阳光电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聂超 |
分类号 |
F21L13/08(2006.01)I;F21V23/00(2015.01)I;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L13/0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谷庆红 |
主权项 |
一种手摇充电手电筒,包括手电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手电主体的前端设置有灯罩(1),中部前端设置有开关(2),所述灯罩(1)内安装有LED灯泡,所述手电主体的中部设置有蓄电池(4),所述手电主体的后端内部设置有微型发电机(5)和旋转盘(7),所述微型发电机(5)固定在手电主体内部,且所述微型发电机(5)通过连接轴(6)与旋转盘(7)固定连接,所述旋转盘(7)上安装有摇柄组件(9)。 |
地址 |
563002 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风华工业园区(原535厂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