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机动车辆工作液的具有排出管线的容器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用于机动车辆(3)工作液(2)的容器(1),其具有为容器(1)的内腔(5)划定界限的容器壁(4)。容器(1)具有第一壁部分(6)和第二壁部分(7)以及至少一个用来将工作液(2)排放到容器(1)之外的具有长度(9)的排出管线(8)。排出管线(8)从第一壁部分(6)延伸到第二壁部分(7),并且其在长度(9)上能够调节到第一壁部分(6)和第二壁部分(7)之间的距离(10)。
申请公布号 CN10288429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1.28
申请号 CN201180022690.5 申请日期 2011.04.26
申请人 依米泰克排放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 罗尔夫·布吕克;简·霍奇森;斯文·舍佩尔斯
分类号 F01N3/20(2006.01)I 主分类号 F01N3/2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72 代理人 吴大建;刘华联
主权项 用于机动车辆(3)的工作液(2)的容器(1),具有限定了容器(1)的内部空间(5)并包括第一壁部分(6)和第二壁部分(7)的容器壁(4),还具有至少一个用来将工作液(2)排放到容器(1)之外的具有一定长度(9)的排出管线(8),所述排出管线(8)从第一壁部分(6)延伸到第二壁部分(7),并且所述排出管线(8)的长度(9)能够适应于第一壁部分(6)和第二壁部分(7)之间的间隔(10),其中,在第一壁部分(6)的区域中布置了用来接受排出管线(8)的第一接受器(11),在第二壁部分(7)的区域中布置了用来接受排出管线(8)的第二接受器(12),并且第一接受器(11)和第二接受器(12)设置用来将力从容器壁(4)传递到排出管线(8),其中所述排出管线(8)的适合长度(9)通过固定工具来保持,其中,所述排出管线(8)使容器(1)在第一壁部分(6)和第二壁部分(7)之间加固。
地址 德国洛马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