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治疗中风后肢体麻木的中药制剂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中风后肢体麻木的中药制剂,属于中药领域。其是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鱼腥草12、橘核10、桂枝12、玫瑰花10、太子参12、合欢花10、荆芥8、石斛8、蒲公英12、丝瓜络9、络石藤9、柏子仁8、僵蚕12、五味子10、桑枝12、伸筋草12、羌活10。本发明采用天然中药为原料,疗程短,疗效确切且无毒副作用,能有效治愈中风后肢体麻木且不易复发,总有效率达98%。
申请公布号 CN10402759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9.10
申请号 CN201410232645.8 申请日期 2014.05.28
申请人 于恒峰 发明人 张自英;于恒峰
分类号 A61K36/8984(2006.01)I;A61P9/10(2006.01)I;A61P25/02(2006.01)I;A61K35/64(2006.01)N 主分类号 A61K36/8984(2006.01)I
代理机构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代理人 董宝锞
主权项 一种治疗中风后肢体麻木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是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鱼腥草12、橘核10、桂枝12、玫瑰花10、太子参12、合欢花10、荆芥8、石斛8、蒲公英12、丝瓜络9、络石藤9、柏子仁8、僵蚕12、五味子10、桑枝12、伸筋草12、羌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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