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治疗中风后肢体麻木的中药制剂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中风后肢体麻木的中药制剂,属于中药领域。其是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鱼腥草12、橘核10、桂枝12、玫瑰花10、太子参12、合欢花10、荆芥8、石斛8、蒲公英12、丝瓜络9、络石藤9、柏子仁8、僵蚕12、五味子10、桑枝12、伸筋草12、羌活10。本发明采用天然中药为原料,疗程短,疗效确切且无毒副作用,能有效治愈中风后肢体麻木且不易复发,总有效率达98%。 |
申请公布号 |
CN10402759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9.10 |
申请号 |
CN201410232645.8 |
申请日期 |
2014.05.28 |
申请人 |
于恒峰 |
发明人 |
张自英;于恒峰 |
分类号 |
A61K36/8984(2006.01)I;A61P9/10(2006.01)I;A61P25/02(2006.01)I;A61K35/64(2006.01)N |
主分类号 |
A61K36/8984(2006.01)I |
代理机构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董宝锞 |
主权项 |
一种治疗中风后肢体麻木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是由下述重量份的原料药制成:鱼腥草12、橘核10、桂枝12、玫瑰花10、太子参12、合欢花10、荆芥8、石斛8、蒲公英12、丝瓜络9、络石藤9、柏子仁8、僵蚕12、五味子10、桑枝12、伸筋草12、羌活10。 |
地址 |
222100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黄海路39号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