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治疗子宫类纤维瘤之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系关于治疗子宫类纤维瘤之方法,该方法包含向有需要之患者投予有效量之17α-乙醯氧基-11β-[4-N,N-二甲胺基-苯基)-19-降孕甾(norpregna)-4,9-二烯-3,20-二酮(乌普司他(ulipristal)乙酸酯)或其任何代谢产物。更具体而言,该方法可用于减少或阻止患有子宫类纤维瘤之患者出血,及/或减小子宫类纤维瘤大小。 |
申请公布号 |
TWI445537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7.21 |
申请号 |
TW098103314 |
申请日期 |
2009.02.02 |
申请人 |
HRA实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国;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 美国 |
发明人 |
吉那 艾林;那曼 利尼特;尔曼 安德瑞;伯利 黛安那 |
分类号 |
A61K31/57;C07J7/00;A61P35/00 |
主分类号 |
A61K31/57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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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
主权项 |
一种17α-乙醯氧基-11β-[4-N,N-二甲胺基-苯基)-19-降孕甾-4,9-二烯-3,20-二酮(乌普司他乙酸酯)或其选自由CDB-3877、CDB-3963、CDB-3236及CDB-4183组成之群之代谢产物之用途,其系制备用于减少或阻止患有子宫类纤维瘤之患者出血之药剂。 |
地址 |
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