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可见内容物的发烟制品
摘要 本发明涉及包括可发烟材料和烟嘴(1)的发烟制品(8),烟嘴包括轴向对准的至少三个段(2,3,5)。一个段限定布置在其他两个段(2,3)之间的腔(5),并且含有流体的易碎的囊部件(6)布置在所述腔中。第一封装件(4)至少围绕所述腔,其中第一封装件包括覆盖腔的至少一部分的大体光滑的透明部分,以便囊部件是通过第一封装件至少部分可见的。第一封装件具有施加于其上的一层或多层透明清漆。本发明还涉及用于发烟制品的烟嘴和生产发烟制品的方法。
申请公布号 CN10392998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7.16
申请号 CN201280054563.8 申请日期 2012.11.06
申请人 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 发明人 C·贝索;A·加缪;D·特里茨;C·屈尔施泰纳
分类号 A24D3/04(2006.01)I 主分类号 A24D3/04(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林振波
主权项 一种发烟制品,其包括可发烟材料和烟嘴,所述烟嘴包括:轴向对准的至少三个段,一个段限定布置在其他两个段之间的腔;布置在所述腔中的含有流体的易碎的囊部件;和至少围绕所述腔的第一封装件,其中所述第一封装件包括覆盖所述腔的至少一部分的大体光滑的透明部分,以便使所述囊部件是通过所述第一封装件至少部分地可见的,其中所述第一封装件具有施加于其上的一层或多层透明清漆。
地址 瑞士纳沙泰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