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在具有双相机的便携式终端中记录视频图像的方法和设备 |
摘要 |
提供一种在具有双相机的便携式终端中记录视频图像的方法和设备。提供一种用于记录视频的方法,包括:输出由便携式终端的第一相机捕获的第一视频流;当第一视频流正被捕获时,进入评论记录模式;当处于评论记录模式时:与由便携式终端的第二视频相机捕获的第二视频流同时输出第一视频流,并产生用于第一视频流和第二视频流的将来的同步的同步数据;退出评论记录模式,并将产生的同步数据存储在存储器中。 |
申请公布号 |
CN10388866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6.25 |
申请号 |
CN201310717481.3 |
申请日期 |
2013.12.23 |
申请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李曜汉 |
分类号 |
H04N5/232(2006.01)I;H04N5/76(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23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韩明星;全成哲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由双相机便携式终端记录视频的方法,包括:输出由便携式终端的第一相机捕获的第一视频流;当第一视频流正被捕获时,进入评论记录模式;当处于评论记录模式时:与由便携式终端的第二视频相机捕获的第二视频流同时输出第一视频流,并产生用于第一视频流和第二视频流的同步的同步数据;退出评论记录模式,并将产生的同步数据存储在存储器中。 |
地址 |
韩国京畿道水原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