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它是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组成的:炒酸枣仁50-80份、百合30-50份、合欢皮30-40份、柴胡12-16份、夜交藤30-50份、当归15-25份、丹参30-40份、石菖蒲20-30份、郁金20-30份、龙骨30-50份、牡蛎30-40份、黄连10-15份、礞石30-40份、栀子9-12份、大黄3-12份、甘草6-10份、胆南星3-6份、金龙胆草1-5份。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1、纯中药制剂,使用方便,无明显毒副作用。2、见效快,疗效确切,药源广泛,成本低廉。3、标本兼治,远期效果好。
申请公布号 CN102755592B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2.11
申请号 CN201210229254.1 申请日期 2012.07.03
申请人 王伏兰;王红星;张珉;张李娜;杨丽红 发明人 王伏兰;王红星;张珉;张李娜;杨丽红
分类号 A61K36/9066(2006.01)I;A61P25/18(2006.01)I 主分类号 A61K36/9066(2006.01)I
代理机构 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代理人 邓建国
主权项 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其特征是,它是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组成的:炒酸枣仁50‑80份、百合30‑50份、合欢皮30‑40份、柴胡12‑16份、夜交藤30‑50份、当归15‑25份、丹参30‑40份、石菖蒲20‑30份、郁金20‑30份、龙骨30‑50份、牡蛎30‑40份、黄连10‑15份、礞石30‑40份、栀子9‑12份、大黄3‑12份、甘草6‑10份、胆南星3‑6份、金龙胆草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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