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灯(LED水晶工艺品) | ||
摘要 | 1.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为:灯(LED水晶工艺品)。2.所述灯(LED水晶工艺品)用途:作为照明使用。3.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是主视图。5.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 | ||
申请公布号 | CN302395807S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4.10 |
申请号 | CN201230183937.9 | 申请日期 | 2012.05.18 |
申请人 | 上海千手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朱冠嘉 |
分类号 | 26-05 | 主分类号 | 26-05 |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
主权项 | |||
地址 | 202158 上海市崇明县港沿镇港沿公路1700号5幢3201室(上海港沿经济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