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灯(LED水晶工艺品)
摘要 1.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为:灯(LED水晶工艺品)。2.所述灯(LED水晶工艺品)用途:作为照明使用。3.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是主视图。5.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
申请公布号 CN30239580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4.10
申请号 CN201230183937.9 申请日期 2012.05.18
申请人 上海千手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发明人 朱冠嘉
分类号 26-05 主分类号 26-0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202158 上海市崇明县港沿镇港沿公路1700号5幢3201室(上海港沿经济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