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放置在牌照与车体之间的激光雷达设备
摘要 在激光雷达设备中,牌照具有第一光反射部分,且一个纵向端具有第二光反射部分。照射视野和接收视野中的至少之一相对于第一光反射部分和第二光反射部分具有预定位置关系。即使在从发射器发射的激光波由第一光反射部分和第二光反射部分中的至少之一反射时,预定位置关系也将防止接收器接收基于由第一光反射部分和第二光反射部分中的所述至少之一对激光波的反射的回波。
申请公布号 CN10287978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1.16
申请号 CN201210241770.6 申请日期 2012.07.12
申请人 株式会社电装 发明人 筈见浩史
分类号 G01S17/93(2006.01)I;B60R11/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1S17/93(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舒雄文;蹇炜
主权项 一种安装于车辆中的激光雷达设备,所述车辆具有连接至所述车辆的一个纵向端并沿所述车辆的宽度方向延伸的牌照,所述激光雷达设备包括:外壳,放置在所述牌照与所述一个纵向端之间;发射器,安装在所述外壳中并具有预定照射视野,所述发射器配置为通过所述外壳的照射部分沿所述照射视野发射激光波,所述照射视野沿相对于所述车辆的行进方向的至少一个侧方向定义;以及接收器,安装在所述外壳中并具有对应于所述照射视野的预定接收视野,所述接收器配置为以所述预定接收视野来接收通过所述外壳的接收部分的回波,所述回波从所述照射视野到达所述接收器,并且基于所发出的激光波,所述牌照具有第一光反射部分,所述一个纵向端具有第二光反射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的所述照射部分和所述接收部分设置为比靠近沿所述车辆的所述宽度方向的所述牌照的侧边更靠近沿所述车辆的所述宽度方向的所述牌照的中间部分,所述牌照的所述侧边对应于所述照射视野的所述至少一个侧方向,并且所述照射视野和所述接收视野中的至少之一相对于所述第一光反射部分和所述第二光反射部分具有预定位置关系,并且即使在从所述发射器发射的激光波由所述第一光反射部分和所述第二光反射部分中的至少之一反射时,所述预定位置关系也将防止所述接收器接收基于由所述第一光反射部分和所述第二光反射部分中的所述至少之一对所述激光波的反射的回波。
地址 日本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