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伤口处理剂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由中药原料制备而成,用于处理伤口、促进伤口愈合的伤口处理剂。本发明的伤口处理剂由紫珠叶、地榆干品或鲜品、降香、苦地丁干品或鲜品、没药、当归、紫参、熟地黄、紫草、甘草,按照一定比例煎煮、过滤、浓缩而成的特定浓度的中药液。该药液具备普通伤口消毒液所具备的杀菌消毒的作用,而且具备现有伤口消毒液不具备的快速止血的功效。同时本发明的伤口处理剂还兼具促进伤口愈合的作用。本发明采用天然中药材料制备而成,不含有激素;其制备方法简单,成本低廉。 |
申请公布号 |
CN10281375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12.12 |
申请号 |
CN201210281625.0 |
申请日期 |
2012.08.09 |
申请人 |
张迎春 |
发明人 |
张迎春 |
分类号 |
A61K36/85(2006.01)I;A61P17/02(2006.01)I;A61P31/04(2006.01)I;A61P31/1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K36/85(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 37218 |
代理人 |
李桂存 |
主权项 |
一种伤口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是由下述重量份的中药原料加水煎煮、过滤、浓缩而成的水提物;水提物的重量为0.5‑2.0倍于药材干品的重量;紫珠叶10‑30份、地榆干品6‑15份或鲜品30‑90份、降香3‑6份、苦地丁干品9‑15份或鲜品30‑60份、没药3‑9份、当归6‑12份、紫参6‑12份、熟地黄15‑25份、紫草6‑12份、甘草15‑30份。 |
地址 |
272100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市中医院急诊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