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通过扳机操作的便携式电动工具 |
摘要 |
通过扳机操作的便携式电动工具,该电动工具设计成执行主要功能,其特征在于,该电动工具包括双扳机(5、6),该双扳机一方面包括用于操作该电动工具的主扳机(5),另一方面包括辅助或第二扳机(6),该主扳机(5)操作所述工具的至少一个活动作用部件(3),该辅助或第二扳机(6)通过铰接部(7)连接至所述主扳机(5)并且与所述主扳机(5)形成一角(α),所述辅助扳机(6)围绕铰接部(7)的枢转使得一系统的操作装置(8)能被致动,该系统是用以执行所述工具的至少一个附加功能的系统。 |
申请公布号 |
CN102131382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9.05 |
申请号 |
CN200980132782.1 |
申请日期 |
2009.08.19 |
申请人 |
佩朗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R·佩朗 |
分类号 |
A01G3/037(2006.01)I;B26B15/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G3/037(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马江立;吴鹏 |
主权项 |
通过扳机操作的便携式电动工具,该电动工具设计成执行主要功能,其特征在于,该电动工具具有双扳机,该双扳机包括主扳机(5)和辅助扳机或第二扳机(6),该主扳机控制用于使所述工具的至少一个活动作用元件运动的致动器,该辅助扳机通过铰接部(7)连接至所述主扳机(5)并布置成与所述主扳机(5)形成一凹角(α),所述辅助扳机(6)围绕铰接部(7)的枢转使得一系统的控制装置能被致动,该系统是用以执行所述工具的至少一个补充功能的系统。 |
地址 |
法国佩尔蒂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