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折叠机构及可折叠婴儿车 | ||
摘要 | 本发明关于用于婴儿车的折叠机构及具有该折叠机构的可折叠婴儿车。所述折叠机构包含有枢轴装置、第一支架及第二支架,所述第一支架与所述第二支架透过所述枢轴装置枢接。所述第二支架包含弯曲部。当所述第二支架与所述第一支架相互枢转靠近时,所述第一支架与所述第二支架之间通过所述弯曲部形成有防止手指夹伤的间隙。由此,在收合婴儿车时,手指不致因过于靠近所述枢轴装置处而被夹伤,解决了目前婴儿车的于各支架因收合而可能夹伤手指的问题。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23389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11.09 |
申请号 | CN201010178061.9 | 申请日期 | 2010.05.07 |
申请人 | 明门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舜民 |
分类号 | B62B7/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2B7/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彭久云 |
主权项 | 一种折叠机构,用于一架体,其包含有:枢轴装置,其包含第一枢轴部及第二枢轴部,所述第一枢轴部枢接至所述第二枢轴部;第一支架,其固定于所述第一枢轴部;第二支架,其固定于所述第二枢轴部;以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架包含弯曲部,当所述第二支架与所述第一支架相互枢转靠近时,所述第一支架与所述第二支架之间通过所述弯曲部形成有防止手指夹伤的间隙。 | ||
地址 | 中国香港中环永吉街八号诚利商业大厦七楼F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