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储存文字式字幕的资讯储存媒体以及处理文字式字幕的装置与方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48626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9.11
申请号 TW093129351 申请日期 2004.09.29
申请人 三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姜满锡;文诚辰;郑吉洙;朴成煜;郑铉权
分类号 G06F17/00 主分类号 G06F1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一种资讯储存媒体,其提供资讯至再生装置以输出字幕,该资讯储存媒体包括:一第一区,其可储存包括有该字幕之文字资讯之对话组;以及一第二区,其可储存式样组,且该式样组包括一用来经由该再生装置表现文字资讯之第一式样资讯,以及一第二式样资讯,且该第二式样资讯包括用来改变该第一式样资讯之至少一值。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是藉由使用者的选择来改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的改变是藉由将被包括在该第二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加到被包括在该第一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或自包括在该第一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减去被包括在该第二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一种资讯储存媒体,其提供资讯至再生装置以输出字幕,该资讯储存媒体包括:一第一区,其可储存包括有该字幕之文字资讯之对话组;以及一第二区,其可储存式样组,且该式样组包括一用来经由该再生装置表现文字资讯之第一式样资讯,以及多个第二式样资讯,且该多个第二式样资讯包括用来改变该第一式样资讯之至少一值。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是藉由使用者的选择来改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的改变是藉由将被包括在该多个第二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加到被包括在该第一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或自包括在该第一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减去被包括在该多个第二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一种资讯储存媒体,其提供资讯至再生装置以输出字幕,该资讯储存媒体包括:一第一区,其可储存包括有该字幕之文字资讯之对话组;以及一第二区,其可储存式样组,且该式样组包括一用来经由该再生装置表现文字资讯之第一式样资讯,以及一第二式样资讯,且该第二式样资讯包括用来改变该第一式样资讯之至少一值,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包括可识别该第一式样资讯之辨识资讯,以及该对话组更包括可指示该第一式样资讯之辨识资讯的资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是藉由使用者的选择来改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的改变是藉由将被包括在该第二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加到被包括在该第一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或自包括在该第一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减去被包括在该第二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一种资讯储存媒体,其提供资讯至再生装置以输出字幕,该资讯储存媒体包括:一第一区,其可储存包括有该字幕之文字资讯之对话组;以及一第二区,其可储存式样组,且该式样组包括一用来经由该再生装置表现文字资讯之第一式样资讯,以及多个第二式样资讯,且该多个第二式样资讯包括用来改变该第一式样资讯之至少一值,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包括可识别该第一式样资讯之辨识资讯,以及该对话组更包括可指示该第一式样资讯之辨识资讯的资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是藉由使用者的选择来改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资讯储存媒体,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的改变是藉由将被包括在该多个第二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加到被包括在该第一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或自包括在该第一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减去被包括在该多个第二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一种再生装置,其自储存式样组及对话组之资讯储存媒体再生字幕,该再生装置包括:一读取单元,其自该资讯储存媒体读取该式样组及该对话组;及一显示单元,其藉由使用该式样组及该对话组来显示该字幕,其中该对话组包括该字幕之文字资讯,及该式样组包括一用来经由该再生装置表现文字资讯之第一式样资讯,以及一第二式样资讯,且该第二式样资讯包括用来改变该第一式样资讯之至少一值。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再生装置,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是藉由使用者的选择来改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再生装置,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的改变是藉由将被包括在该第二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加到被包括在该第一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或自包括在该第一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减去被包括在该第二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一种再生装置,其自储存式样组及对话组之资讯储存媒体再生字幕,该再生装置包括:一读取单元,其自该资讯储存媒体读取该式样组及该对话组;及一显示单元,其藉由使用该式样组及该对话组来显示该字幕,其中该对话组包括该字幕之文字资讯,及该式样组包括一用来经由该再生装置表现文字资讯之第一式样资讯,以及多个第二式样资讯,且该多个第二式样资讯包括用来改变该第一式样资讯之至少一值。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再生装置,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是藉由使用者的选择来改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再生装置,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的改变是藉由将被包括在该多个第二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加到被包括在该第一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或自包括在该第一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减去被包括在该多个第二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一种再生装置,其自储存式样组及对话组之资讯储存媒体再生字幕,该再生装置包括:一读取单元,其自该资讯储存媒体读取该式样组及该对话组;及一显示单元,其藉由使用该式样组及该对话组来显示该字幕,其中该对话组包括该字幕之文字资讯,及该式样组包括一用来经由该再生装置表现文字资讯之第一式样资讯,以及一第二式样资讯,且该第二式样资讯包括用来改变该第一式样资讯之至少一值,该第一式样资讯包括可识别该第一式样资讯之辨识资讯,以及该对话组更包括可指示该第一式样资讯之辨识资讯的资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再生装置,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是藉由使用者的选择来改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再生装置,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的改变是藉由将被包括在该第二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加到被包括在该第一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或自包括在该第一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减去被包括在该第二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一种再生装置,其自储存式样组及对话组之资讯储存媒体再生字幕,该再生装置包括:一读取单元,其自该资讯储存媒体读取该式样组及该对话组;及一显示单元,其藉由使用该式样组及该对话组来显示该字幕,其中该对话组包括该字幕之文字资讯,及该式样组包括一用来经由该再生装置表现文字资讯之第一式样资讯,以及多个第二式样资讯,且该多个第二式样资讯包括用来改变该第一式样资讯之至少一值,该第一式样资讯包括可识别该第一式样资讯之辨识资讯,以及该对话组更包括可指示该第一式样资讯之辨识资讯的资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再生装置,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是藉由使用者的选择来改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再生装置,其中该第一式样资讯的改变是藉由将被包括在多个该第二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加到被包括在该第一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或自包括在该第一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减去被包括在该多个第二式样资讯中的至少一值。
地址 南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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