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手持式电子装置,包括:一壳体,具有一上表面与至少一侧面,该侧面系连接该上表面,该壳体于该侧面具有一凹槽,该壳体于该凹槽具有一第一内侧壁与一第二内侧壁,该第一内侧壁与该第二内侧壁系向内倾斜,该第一内侧壁与该第二内侧壁之延伸方向系实质上平行该侧面之一长边延伸方向;一显示面板,设置于该壳体之该上表面;以及一第一功能键,设置于该凹槽内之该第一内侧壁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第一功能键不凸出于该侧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在该上表面上仅配置该显示面板。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第一内侧壁与该第二内侧壁形成之截面形状系V形或U型。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持式电子装置,更包括:一第二功能键,系位于该第二内侧壁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持式电子装置,更包括:一滚轮,系设置于该凹槽中,并位于该第一内侧壁与该第二内侧壁之之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第一内侧壁与该第二内侧壁为一软垫。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第一功能键为凸条或凸点。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持式电子装置,更包括:一第三功能键,系位于该侧面上并靠近该凹槽之一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手持式电子装置,更包括:一第四功能键,系位于侧面上并靠近该凹槽之另一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第一功能键为一选单功能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第一功能键系一接听来电键或一结束通话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