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多功能明信片结构,其包括:一透明板材,系矩形平板结构体而具有四边部,且该透明板材之任意连续三边部系分别连接有一折板;一第一板材,贴合于该等折板之同一侧,该透明板材及该第一板材之间系形成一容置空间;一第二板材,贴合于该等折板之另一侧,而该等折板被包覆于该第一板材及该第二板材之间;及一内容物,设于该容置空间内,该内容物之一面系具有一图案区,且该图案区透过该透明板材系直接可视。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多功能明信片结构,其中,该透明板材非设有折板之一边部更连接有一封闭板。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多功能明信片结构,其中,该封闭板系呈三角形,且该封闭板非与该透明板材连接之一角系摺入该容置空间内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多功能明信片结构,其中,该第二板材之一面系具有一书写区。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多功能明信片结构,其中,该第二板材上更具有一可折收立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多功能明信片结构,其中,该可折收立架包括连接于该第二板材之一纵向板及一横向板,该纵向板及该横向板分别垂直立于该第二板材时,该纵向板及该横向板系相互卡掣。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多功能明信片结构,其中,该第二板材,更包含:一遮蔽部,设置于该第二板材与该等折板贴合之一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多功能明信片结构,其中,该内容物更具有一书签,该书签对应贴合于该图案区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多功能明信片结构,其中,该透明板材系不具毒性之环保塑料,该第一板材、该第二板材及该内容物系纸板材。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多功能明信片结构,其中,该不具毒性之环保塑料系PP(Polypropylene,聚丙烯)、EVA(Ethylene Vinyl Acetate,醋酸乙烯酯)或HDPE(High Density Polyethylene,高密度聚乙烯)其中之一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