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车辆尾气处理系统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车辆尾气处理系统,属于汽车技术领域。它解决了现有的尾气处理装置无法将尾气中的颗粒物(PM)去除或减少的问题。本车辆尾气处理系统位于车辆的尾气排放口处,其包括能够对尾气进行氧化反应的氧化型催化转化装置,氧化型催化转化装置的后部串联有用于消除车辆尾气中颗粒物(PM)的过滤装置。本车辆尾气处理系统在氧化型催化转化装置(DOC)后部加设颗粒过滤器(DPF)或者颗粒催化氧化转化器(POC),实现尾气中的一氧化碳(CO)、总碳氢化合物(THC)、颗粒物(PM)中SOF和颗粒物(PM)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均显著下降至符合排放法规的要求。
申请公布号 CN201826929U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5.11
申请号 CN201020570308.7 申请日期 2010.10.21
申请人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光;丁勇;杨安志;金吉刚;翟洪军;马旭青;李书福;杨健;赵福全
分类号 F01N3/035(2006.01)I;B01D53/94(2006.01)I;B01D53/72(2006.01)I;B01D53/62(2006.01)I;B01D46/00(2006.01)I 主分类号 F01N3/035(2006.01)I
代理机构 台州市方圆专利事务所 33107 代理人 张智平
主权项 一种车辆尾气处理系统,位于车辆的尾气排放口处,其包括能够对尾气进行氧化反应的氧化型催化转化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氧化型催化转化装置(1)的后部串联有用于消除车辆尾气中颗粒物的过滤装置。
地址 317000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东方大道2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