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车辆尾气处理系统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车辆尾气处理系统,属于汽车技术领域。它解决了现有的尾气处理装置无法将尾气中的颗粒物(PM)去除或减少的问题。本车辆尾气处理系统位于车辆的尾气排放口处,其包括能够对尾气进行氧化反应的氧化型催化转化装置,氧化型催化转化装置的后部串联有用于消除车辆尾气中颗粒物(PM)的过滤装置。本车辆尾气处理系统在氧化型催化转化装置(DOC)后部加设颗粒过滤器(DPF)或者颗粒催化氧化转化器(POC),实现尾气中的一氧化碳(CO)、总碳氢化合物(THC)、颗粒物(PM)中SOF和颗粒物(PM)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均显著下降至符合排放法规的要求。 |
申请公布号 |
CN201826929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5.11 |
申请号 |
CN201020570308.7 |
申请日期 |
2010.10.21 |
申请人 |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光;丁勇;杨安志;金吉刚;翟洪军;马旭青;李书福;杨健;赵福全 |
分类号 |
F01N3/035(2006.01)I;B01D53/94(2006.01)I;B01D53/72(2006.01)I;B01D53/62(2006.01)I;B01D46/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F01N3/035(2006.01)I |
代理机构 |
台州市方圆专利事务所 33107 |
代理人 |
张智平 |
主权项 |
一种车辆尾气处理系统,位于车辆的尾气排放口处,其包括能够对尾气进行氧化反应的氧化型催化转化装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氧化型催化转化装置(1)的后部串联有用于消除车辆尾气中颗粒物的过滤装置。 |
地址 |
317000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东方大道2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