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牙刷柄(FROG10118) | ||
摘要 |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牙刷柄(FROG10118);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安装了刷毛后就成为日常使用的牙刷;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牙刷柄身上的形状和图案设计;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5.俯视图和仰视图为非常见部位,省略俯视图和仰视图;6.右视图和左视图对称,省略右视图。 | ||
申请公布号 | CN301501786S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4.06 |
申请号 | CN201030279127.4 | 申请日期 | 2010.08.19 |
申请人 | 李志明 | 发明人 | 李志明 |
分类号 | 04-02 | 主分类号 | 04-02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万商天勤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79 | 代理人 | 王志明;潘笑玲 |
主权项 | |||
地址 | 515144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金泰庄北区61栋1503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