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梯的末端层速度控制系统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电梯的末端层速度控制系统,如果轿厢下降而接触板与驱动器部接触,则限位开关对速度控制机构输出轿厢检测信号。由此,速度控制机构将对应于距减速开始位置(限位开关的设置位置)的距离而设定的超速阈值与来自速度检测器的检测行驶速度比较,在检测行驶速度超过了超速阈值时,使轿厢强制地减速并停止。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437742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3.09 |
申请号 | CN200780016543.0 | 申请日期 | 2007.05.09 |
申请人 | 东芝电梯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三岛浩一;前田真吾 |
分类号 | B66B5/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6B5/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徐殿军 |
主权项 | 一种电梯的末端层速度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具备:接触板,安装在轿厢上;轿厢检测机构,配置在升降通路内的比末端层停靠位置靠上方或下方的末端层减速开始位置的上述升降通路的内壁上,通过轿厢接近时与上述接触板的接触,输出表示轿厢位于末端层减速区间内的轿厢检测信号;和速度控制机构,在从上述轿厢检测机构输入上述轿厢检测信号的情况下,将对应于距上述末端层减速开始位置的距离而设定的超速阈值与轿厢的检测行驶速度进行比较,在检测行驶速度超过超速阈值时,使轿厢强制减速而停止;并且,上述末端层停靠位置之前的上述超速阈值的最低水平,设定得比在上述末端层减速区间内停止的情况下的轿厢从开始行驶到到达上述末端层停靠位置期间的最高速度高;上述速度控制机构在上述末端层减速区间内轿厢停止后使轿厢再行驶的情况下,将从开始再行驶到到达上述末端层停靠位置的期间使用的超速阈值固定为该最低水平。 |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