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灯具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M392299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1.11
申请号 TW099210052 申请日期 2010.05.27
申请人 祥敏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荣贵;卓圣国
分类号 F21V17/10 主分类号 F21V17/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叶明源 台北市中正区思源街18号A栋2楼;杨代强 台北市中正区思源街18号A栋2楼
主权项 一种灯具,其包含:一底座,具有平行之一第一长边与一第二长边;一发光二极体模组,设置于该底座中;以及复数个盖体,其中任一盖体系将所属之一第一侧边与一第二侧边分别沿着该第一长边与该第二长边完成组合,其中任一盖体之该第一侧边较该第一长边短,且任一盖体之该第二侧边较该第二长边短。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具,其中该第一长边之长度系与该第二长边之长度相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具,其中各该盖体系透过一底面上之该第一侧边、该第二侧边与该底座之该第一长边、该第二长边完成组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具,其中各该盖体包含:一本体构造;一第一接合件,沿该第一侧边设置于该本体构造上;以及一第二接合件,沿该第二侧边设置于该本体构造上,其中该第一接合件与该第二接合件系分别与该底座沿该第一长边与该第二长边所设置之一第三接合件与一第四接合件以一嵌合方式组合而成。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灯具,其中该嵌合方式系可透过一滑轨与一凹槽来完成。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灯具,其中该灯具更包含:复数个锁固元件,其系将各该盖体之该第一接合件与该第二接合件固定于该第三接合件与该第四接合件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具,其中该主体具有互相平行之一第三侧边与一第四侧边,且该第三侧边之长度系较该第四侧边之长度短。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灯具,其中该第一侧边与该第三侧边垂直,且该第二侧边与该第四侧边垂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灯具,其中该盖体包含该第三侧边之第一侧面与包含该第四侧边之一第二侧面系呈现梯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具,其中该等盖体系以一金属材质制成,进而对该发光二极体模组发光时产生之热能进行散热。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具,其中该等盖体系分别设置复数个散热孔,进而对该发光二极体模组发光时产生之热能进行散热。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具,其中该发光二极体模组系包含:一发光二极体元件;以及一电源供应元件,电连接于该发光二极体元件,其系将一外部电能转换为驱动该发光二极体元件所需之电能。
地址 台北县中和市中正路738号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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