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以磁性方式附着的发光装置 |
摘要 |
一种发光装置(2)具有至少一个电端子(9),该电端子是以磁性方式附着的。支承体(3;19;22;25;28;31;34)具有至少一个第一组的电接触部(11;20;23;26;29;32;35;37;39)和第二组的电接触部(12;21;24;27;30;33;36;38;40),其中在第一组的至少一个接触部和第二组的至少一个接触部之间能够施加电势;并且每个接触部构建为用于安置磁性元件的安置面。发光系统(1)装备有至少一个发光装置(2)以及至少一个支承体,其中发光装置的至少一个电端子以磁性方式附着在支承体的接触部上,并且发光装置的另一电端子与支承体的另一接触部相连,其中在支承体的这两个接触部之间能够施加电势。 |
申请公布号 |
CN10183604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9.15 |
申请号 |
CN200880109293.X |
申请日期 |
2008.09.26 |
申请人 |
奥斯兰姆施尔凡尼亚公司 |
发明人 |
罗伯特·克劳斯;克劳斯·布卡德;小约翰·D·米切尔;约翰·P·桑罗马 |
分类号 |
F21V21/096(2006.01)I;F21V21/35(2006.01)I;F21Y101/02(2006.01)I;F21W131/405(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1V21/09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德山;王萍 |
主权项 |
一种发光装置(2),其带有一个或多个单个光源(4)并带有至少一个以磁性方式附着的电端子(9),尤其是带有两个以磁性方式附着的电端子(9)。 |
地址 |
美国马萨诸塞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