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器件和使用发光器件作光源的显示器件
摘要 一种具有蒸发吸气剂单元的发光器件和利用这种发光器件作光源的显示器件。发光器件包括:真空容器,具有相互面对的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以及密封件,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具有有源区域和非有源区域;电子发射单元,位于有源区域处的第一基板上;发光单元,位于有源区域处的第二基板上;吸气剂单元,设置在非有源区域处的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之间;和屏障,设置在吸气剂单元和有源区域之间。在吸气剂激活过程中,屏障阻挡吸气剂材料向有源区域扩散并防止(或减小)吸气剂单元的滑动或移动。
申请公布号 CN10129562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6.09
申请号 CN200810004996.8 申请日期 2008.01.31
申请人 三星SDI株式会社 发明人 宣亨来;张东守;李在永
分类号 H01J63/06(2006.01)I;H01J29/94(2006.01)I;G02F1/1333(2006.01)I 主分类号 H01J63/0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马高平;陶凤波
主权项 一种发光器件,包括:真空容器,包括:第一基板,面对所述第一基板的第二基板,其间具有间隙,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包括有源区域和围绕所述有源区域的非有源区域,和密封件,设置在所述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之间并围绕所述非有源区域;电子发射单元,在所述有源区域处的所述第一基板上;发光单元,在所述有源区域处的所述第二基板上;吸气剂单元,在所述非有源区域处的所述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之间;和屏障,设置在所述吸气剂单元和所述有源区域之间,其中所述屏障包括:具有一长度和一高度的第一屏障,所述高度与所述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之间的间隙相等,和成对的第二屏障,从所述第一屏障的侧端部分向所述密封件延伸并且其高度小于所述第一屏障的高度。
地址 韩国京畿道